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49B/2021-148297
组配分类 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1-05-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医疗保健
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49B/2021-148297
组配分类 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1-05-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医疗保健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文件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编号 BBLD00-2021-0003
文件编号 仑政〔2021〕34号
政策解读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图解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区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快我区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保障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全国大城市一流强区建设,经区政府研究,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战略目标,紧抓自贸区扩区契机,超常规推动我区医疗卫生健康事业跨越式发展,率先实现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为全面实施“双城”战略、加快推进“三个北仑”建设凝聚健康动力。

二、发展目标

对标国际先进、国内最优区域,通过5年时间超常规建设发展,融合政府、市场等各方资源,使北仑城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跃居浙江省各区(县、市)前列,在医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数字医疗、对外合作、健康产业等领域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符、具有鲜明北仑特色的标志性成果。到2025年,力争实现“三突破、三倍增、两优化”:

——三突破。三甲医院、省市重点学科(专科)、社会办医取得重大突破。

——三倍增。全区医疗床位、医学高端人才、优质医疗合作项目数量实现总量翻番。

——两优化。优化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打造公共卫生最安全区域。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依托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人才保障政策,“十四五”期末实现全区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翻一番目标。增加床位数2500张以上,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增加共2000名以上。提升医疗机构发展水平,区人民医院达到三甲综合医院水平,引进1家三甲综合(专科)医院;4家医院达到二甲水平。大力推动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土地、资金、人才保障力度,扩大投资渠道,“十四五”期间全区投入35亿元用于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底前完成区医疗中心、区二院迁建、区妇女儿童医院、区中医院二期等重大项目,预留区三院中远期发展用地,在梅山和滨江核心区分别规划布局1家三级医院。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和床位配比要求,合理核定人员编制,提前启动公立医院人才储备。进一步加强基层卫技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服务人口变化,每1-2年及时调整基层医疗机构编制总量。

(二)进一步推动高端医疗服务能级提升。加快提升医疗机构等级,对医疗机构通过浙江省三甲、三乙、二甲医院等级评审的,综合医院(中医院)分别按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专科医院分别按每床位3万元、2万元、1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大力推动北仑特色的“医学高峰”计划,促进急救、肿瘤、中医、传染病等高能级学科平台建设和高水平科研项目攻关,建设省、市级重点学科(专科)2个,获取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科技计划项目分别达到3个、10个、50个以上。区财政按每年2500万元标准设立“医学高峰”建设专项资金,对医疗机构获得国家级临床重点学(专)科或同层级平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获得省、市级重点学(专)科或同层级平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300万元(县级龙头学科减半);对纳入北仑区医学高峰学科建设规划的学科团队,规划周期内每年给予30-50万元的补助;对医疗机构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区财政按科研项目资金1:1标准给予激励补助,对获得科技成果奖项的个人和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三)进一步集聚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大力实施青年医学人才培养工程,5年内引进培育具有博士学历的青年医学人才50名,二级及以上医院临床医生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提升20%左右。积极打造高层次医学人才高地,新增院士工作站2个,设立博士后工作站2个、硕士培养点1个,力争2名以上学科带头人在国内主流学术团体任职。积极开展与省内外医学院校人才合作,增加2个以上医学院教学基地(或教学点),争取建设1家临床医学院。加大内部人才培养力度,积极联系国内外知名医院设立北仑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培育基地,每年选派一定比例的学科骨干和管理人才赴国内外开展学术研修和交流。进一步加大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保障力度,卫生人才专项经费调增至每年不低于2000万元,对确属我区重点(紧缺)学科发展需要引进或培育的高层次人才,经区人社局认定后可不占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聘任。

(四)进一步打造更安全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公共卫生综合保障水平,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打造公共卫生最安全区域。完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争取2023年底前建成区人民医院感染楼扩建、中医院感染楼、三院感染楼等工程,加快推进区疾控中心实验楼、120急救分中心等新建工程,至2025年底全区传染病救治床位达到250张以上。加强120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北仑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意见》。持续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参照全额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将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定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15万元。

(五)进一步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加大政府对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完善“20分钟健康服务圈”,到2025年,完成新碶、大碶、大碶邬隘、小港、霞浦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迁建)项目,加快推进柴桥、戚家山、春晓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出台新一轮北仑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方案和配套政策,推进基层卫生网底建设“双百”计划,规划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达到100家,招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卫技人员100名,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以公办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的基层卫生服务网底体系。加强宁波户籍基层网底医生定向委培力度,对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工作的临床(中医)医师实行放低准入门槛、简化招录程序、专设编制留人等倾斜性政策。

(六)进一步振兴中医药事业发展。制定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中医药强区建设,加快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力争2025年前区中医院二期建成投用,实施基层中医馆星级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大中医药经费扶持力度,逐步提高对公立医疗机构中医专科工作量补助政策标准,落实对中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结合对口扶贫合作,探索中药药材种植基地项目建设。挖掘传承中医药文化精髓,梳理我区历代中医药各家学术理论,建设北仑区中医药文化博物馆,争创国家级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大力扶持中医药健康产业,打造国医精粹服务街区和中医药文创产业园。

(七)进一步加快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十四五”期间,加大资金投入和政府投资项目引导力度,重点推动智慧健康北仑项目三期、四期建设。加快推进医疗机构“数字赋能”和“智慧医院”建设,设立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至2025年,按照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要求,区内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成熟度分别达到四级甲等、四级乙等及以上;按照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要求,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分别达到五级、四级及以上。持续提升公共卫生智能化水平,打造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响应处置能力。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健康服务消费,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等新兴服务业态。

(八)进一步构建健康产业发展新格局。围绕“健康北仑”建设,积极争取多元投入,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健康产业的热情。加大高端民营医疗资源招引力度,逐步完善公立民营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办医新格局。在落实《关于促进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医疗机构提供多层次医疗服务的若干意见》(甬卫发〔2019〕22号)的基础上,对床位数、高层次人才密集度、学科专业等方面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医院,参照北仑区优质及重点项目招引扶持政策给予其20%及以内的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加大对民营医院人才引进的扶持力度,符合《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北仑区卫生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仑政办〔2017〕102号)招引政策第四层次及以上的高端人才,可以通过挂靠方式落实事业编制身份,并建立与公立医院之间的双向流动机制。支持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按照平等自愿原则开展医联体、专科联盟等形式的业务合作,支持民营医院承接公立医院下转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业务。对民营医院参与北仑“医学高峰”计划项目的,给予公立医院同等补助政策待遇。充分发挥自贸区、综保区政策机制优势,进一步加大对梅山医疗产业园等为载体的高端医用影像设备、家用医疗器械、基因诊断等优势产业领域扶持力度,加快形成具有北仑特色的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格局。

(九)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共体建设运行长效机制,促进全区医疗资源“一盘棋”统筹管理。继续扩大全民医保覆盖面,统筹推进差异化支付政策,切实发挥医保政策在深化医改过程中的杠杆作用。加快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合理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待遇并建立科学的增长机制,推行院长和重点岗位医务人员年薪制(协议薪酬制),设立全区医务人员专项奖励基金。统筹公立医疗机构编内外人员待遇,合理提高核定数量范围内的编外用工人员费用补助标准。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提升群众就医感受和社会满意度,区财政每年落实专项资金弥补各项改革成本。有序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十)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对外开放合作。积极打造“合作共赢生态圈”,进一步深化与沪、杭、甬三甲医院的合作关系,加快推动宁波市级医院(院区)落户北仑。紧抓长三角一体化、自贸区落地等历史机遇,通过医联体、专科联盟、学科共建(托管)及互联网医疗等形式,引进一批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落户北仑,争取到2025年,引进各类优质医学合作项目达20项以上。省部级或全国排名前100名以内公立医院的优势学科与北仑公立医疗机构建立科室托管、学科共建等合作关系的,每个合作项目正常运行5年内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及高层次卫生人才培育基地参照执行);实施医联体、托管经营等全面合作项目的,按照合作目标及成果实行“一项一策”。通过卫健部门批准的医学合作项目到北仑区内实行多点执业的医学人才,依据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因素按不低于培训授课费标准给予专门补贴,费用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大力开展国际医院建设,加强国际医学质量认证,加快与国外优质医疗资源对接合作,探索外商独资或合资办医模式,积极融入国际应急联盟。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委政府主导。坚持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深化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全面加快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将卫健事业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工作任务统筹谋划推动。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协调好公益性与均衡化,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之间的关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完善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与区域高水平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的卫生健康经费投入机制,卫生健康预算支出年增长率不低于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增幅。加快体制机制创新,逐年清理公立医疗机构历史债务。深化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改革,加大公立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设备购置、信息化等建设发展性投入,建立完善以标化工作当量和绩效考核结果为核心的补助资金核算机制和递增机制,有效提升医疗机构积极性。公立医疗机构承担疫情防控减少的工作量,按上年业务量给予专项补助,突发事件处置、重大保障等政府指令性工作产生的各类成本以及政策原因造成的亏损由财政按实予以补助。

(三)强化责任落实。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位置的重要论述,结合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建设目标,强化责任担当,打破政策瓶颈,完善协调机制,加强考核评估,形成促进卫生健康事业超常规发展的政策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全社会了解、支持、参与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仑政[2021]34号(附件).doc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0日

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