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仑区青年申报住房租赁补贴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8 09:57:44 来源: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为有力推进全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试点区建设,进一步扩大青年租房保障范围,切实解决在北仑工作青年的阶段性住房困难,根据《关于打造“青年北仑”的意见》(仑政〔2019〕5号)和《关于印发北仑区青年申报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仑政〔2020〕74号)精神,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公平善用的原则,2021年全区拟推出青年申报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名额1000户,凡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家庭请于4月1日-4月30日登录“浙里办”APP进行线上申报。

一、申报条件

青年申报住房租赁补贴的,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年龄为18至35周岁(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及以上技工的放宽至40周岁)。

2.申请人为宁波市六区(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下同)户籍或持有宁波市六区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申请前已连续6个月在北仑区缴纳社保,且当前正在缴存(补缴无效)。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北仑区域内无房(包括住宅及非住宅用房、已签订购销合同并登记备案的期房),且租赁持有有效《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住房或租赁在区府办印发的《关于北仑区青年申报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补充通知》(〔2020〕49号)中规定的外来务工公寓。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获得过北仑区政府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或者未居住在北仑区政府(企业)公租房,或者在北仑区房改档案中无房改记录。

二、补贴标准

青年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的每月租赁补贴金额,应当按其申报时核定的计算保障面积乘以租赁补贴标准确定。

(一)计算保障面积:1-2人户为36平方米,3人户为54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为60平方米。

(二)租赁补贴标准,按申请人租赁房屋所在街道确定:

1.新碶街道、小港街道、大碶街道每月每平方米12元;

2.柴桥街道、霞浦街道、戚家山街道每月每平方米10元;

3.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街道、郭巨街道每月每平方米8元。

前期已保障对象仍按原申报时工作所在地确定租赁补贴标准。

三、申报流程

申请受理实行“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青年,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里办”APP,选择“宁波市北仑区”站点,搜索进入“青年北仑专区”,点击“青年租房”版块后选择“青年申报住房租赁补贴”进行在线申请。

四、资格确认方式

当符合条件的青年家庭户数小于或等于1000户时,直接确定为租赁补贴拟补贴对象;当符合条件的青年家庭户数大于1000户时,将通过量化积分从高到低方式确定租赁补贴拟补贴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中年龄、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4月30日。

(二)线上申报确有困难的,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通线下窗口,请申报人携带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劳动合同》、《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或《外来务工公寓租赁合同》、学历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离婚的还须法院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于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期间到北仑区明州路773号开发区商务大厦B座808室由工作人员指导申报,联系电话:86784935。

附:北仑区青年申报住房租赁补贴网上申报操作手册.pdf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