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734271723H/2021-146914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务办
成文日期 2021-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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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政务办
成文日期 2021-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关于印发《北仑区政务服务难办事项代理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政务办〔2021〕11号

各科室、窗口: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进一步提升改革获得感,我办结合职能定位变化对《“一次未跑成事项”工作调处机制》进行修订,制定《北仑区政务服务难办事项代理制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北仑区政务服务难办事项

代理制实施办法(试行)

为落实“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理念,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群众企业到政府办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促进相关部门自查自检、规范行为、改进工作、创新制度,助推我区数字化改革、营商环境优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难办事项主要为职能交叉、互为前置、政策制度不明确、现行法律法规难以对位规范等客观因素或审批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悉等主观因素导致群众 企业到政府难以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

一、发现、受理。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设立难办事项受理点,由区政务办安排前台审批代理专员具体负责难办事项现场咨询、受理和登记工作(详见附件)。受理登记的难办事项具体范围包括申请材料齐全无法受理,跑多次多部门无法办理,承诺“跑一次”事项未实现或群众企业对政府办理结果存在异议等。难办事项除现场受理登记外,还应主动通过“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北仑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窗口工作人员日常记录、群众满意度回访结果等多渠道收集汇总。

二、分类“诊断”。区政务办设立难办事项“诊疗室”,推进难办事项的分类“诊断”和代理工作。区级审批职能部门各自设立“分诊室”,由各进驻部门窗口负责人担任审批代理专员,具体负责本部门难办事项的对接和跟踪落实。对受理点受理登记的难办事项,由区政务办前台审批代理专员首先“预判”是否属于难办事项代理范围;属于范围的根据申请人要求及时转入后台代理程序;不属于范围的当场告知申请人并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对前台登记转入后台或多渠道收集汇总的难办事项,由区政务办后台审批代理专员开展“初诊”,主要分析难办事项难以办理的主客观原因,对涉及多部门、多环节或深层次制度的难办事项,要与部门审批代理专员做好联合“会诊”。对预判或“会诊”后可以进行代理的事项,明确解决途径和办理时限,对确实由于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等原因无法代理的事项,由区政务办后台审批代理专员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做好相关政策解释。

三、协同办理。全区各审批部门应共同推进,形成合力。难办事项涉及单一部门的,由区政务办组织审批职能部门限期进行办理,部门办理结果由部门审批代理专员及时报送备案并由区政务办审批代理专员统一进行反馈;涉及多部门的由区政务办牵头开展会商会审,涉及跨层级、跨区域的由区政务办审批代理专员上报市政务办。

四、评估改进。区政务办定期整理汇总难办事项代理办理情况,开展群众意见回访等,重点做好未办理成功事项的原因及症结剖析,对涉及制度层面的积极助推政策的修改和法律法规的完善,对审批人员作风层面的及时督促部门加强管理等,确保代理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代理办理工作的服务水平。

各审批部门要做好本部门难办事项代理办理的评估,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真正有效消除群众企业到政府办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并使同类事项办理实现常态化运作。

五、考核监督。区政务办对难办事项代理办理情况做好日常督办,督办结果纳入行政服务中心进驻部门日常评优评先、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难办事项受理登记单

附件1: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