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医疗保障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3 15:32:16 来源:区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职基本要求

招聘人学历及专业职称要求其他资格条件
1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负责,身体健康;
2.熟悉计算机操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会计学专业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

二、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北仑区新碶街道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205室。

报名资料:《宁波市北仑区医疗保障局编外用工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身份证请正反面复印;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

(2)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表、1寸照和现场报名其他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发至指定报名邮箱:915741545@qq.com且务必电话确认。

(3)咨询电话:89383825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用流程

1、初审。由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依据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报名人员数量,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由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现场抽签的方式,依抽签顺序号进行面试。面试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局党组审核。

3、审核。局党组根据招聘领导小组上报的拟聘用人员情况及意见,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审核,并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5、录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录用对象,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1、人员性质。属编外用工,并根据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仑政办〔2014〕9号)精神,对《意见》实施后的新录用编外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即所在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按照北仑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3日


附件:宁波市北仑区医疗保障局编外用工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