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3023/2021-144906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成文日期 2021-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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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成文日期 2021-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治理
关于印发北仑区集卡车排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美丽办发〔2021〕2号

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波市美丽宁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仑区和北仑港集卡车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办组织编制了《北仑区集卡车排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美丽北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北仑区集卡车排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的讲话精神,充分展示北仑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提供坚强的生态环境保障,进一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助力宁波舟山港“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宁波市美丽宁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仑区和北仑港集卡车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车辆结构优化、超标排放整治、运输环境提升、科技监管推广等行动,持续打击集卡违法排放行为,促进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22年,集卡车新能源与清洁能源比重明显提高,集卡车尾气排放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集卡车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源头管控,推进集卡车车辆结构优化行动

1.推进国Ⅲ及以下柴油集卡车淘汰

在基本完成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推进国Ⅲ及以下柴油集卡车淘汰。港区开展国Ⅲ及以下柴油转运集卡车淘汰更新,逐年分批次淘汰,力争2024年基本淘汰,2025年底前全部淘汰。(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宁波舟山港集团)

2.拓展高污染车辆禁行措施

根据前期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禁行政策,进一步评估禁行效果,适时调整老旧柴油货车禁行政策,进一步扩大禁行范围和车辆种类。(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

3.推广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集卡车

鼓励港口新增集卡车优先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特殊车辆除外),2021年新增纯电集卡车不少于25辆。进一步保障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用电用气需求,加快推进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完善配套储运设施和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宁波舟山港集团、区发改局、区交通局)

(二)加强执法监管,开展集卡车超标排放整治行动

4.开展在用集卡尾气超标集中整治行动

以集卡车辆为重点,加大柴油货车遥感检测和尾气超标路检路查力度,全年路检路查次数不低于30次,监督抽测数量不少于500辆,遥感检测数量不少于18000辆,其中港区内部集卡车遥感检测基本实现全覆盖。增加夜间重点路段的路检路查频次,严厉打击冒黑烟行驶等违法行为。秋冬季期间(每年10月至次年3月),组织开展柴油集卡车集中整治强化专项行动。(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宁波舟山港集团)

5.开展车用油品和尿素整治专项行动

每年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等加油站、撬装罐抽检车用柴油以及其他销售车用尿素单位抽检不少于30批次。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和尿素的违法行为。加强使用环节检查,条件具备时从柴油货车油箱、尿素箱抽样检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

6.加强黑烟车电子抓拍建设与应用

在疏港高速、招宝山大桥等柴油货车通行的重点路段,加密布设黑烟车电子抓拍设备,沿用“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抽测、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的执法模式,生态环境部门及时推送抓拍数据,公安交管部门及时审核,严肃查处冒黑烟车辆。以港区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黑烟车电子抓拍设备建设。(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区财政局)

7.强化重点运输企业管理

建立20辆柴油车以上的重点企业清单,实施重点企业车辆信息及达标排放情况动态监管。秋冬季期间,实施对集装箱重点运输企业入户监督抽测。实施机动车排放黑名单管理,对超标排放、拒不整改的道路环境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公开曝光、严格监管和失信惩戒等措施,压实企业移动源管理主体责任。(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

(三)加强环境提升,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

8.降低集装箱公路运输比例

加强水水、海铁联运。促进“公转铁”“公转水”运输。加快谋划梅山铁路支线,打造梅山港区快速集疏运体系,提高海铁联运比率。扩大铁路运输仓储、拼装等服务,满足客户货物运输需求,吸引更多货物从公路运输转到铁路运输。加强与腹地城市对接合作,增建内陆无水港,共赢共享,巩固长江沿线货运资源。到2022年,海铁联运量达到120万标箱以上,水水中转量持续增长。(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交通局、宁波舟山港集团)

9.加快启动城区内堆场外移

总体空间上按照港内堆场、港外堆场、港口腹地堆场三层体系规划,推动堆场、仓库、停车场等设施逐步向白峰、郭巨、梅山等地转移。逐步完成现有集装箱堆场综合整治,对违法违规堆场实施转型或淘汰,逐步形成供需平衡集装箱堆场布局,缓解北仑主城区交通压力。(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宁波舟山港集团)

10.优化港区交通运输管理

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推进北仑港区道路改造升级,建设疏港高速公路,减少重型柴油货车过境穿行城区。改善交通组织管理,推广智能交通系统,设置机动车绿波带道路和公交专用车道,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开展集卡车停车场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改善周边道路环境。(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宁波舟山港集团)

11.完善规范检验机构日常监管

推进远亚检测新建的五条重型柴油车环保检测线投运,提升柴油货车环保检测能力。加强车辆检验机构质控管理,重点做好检验机构的联网审核、现场检查工作,对检测机构操作流程不规范、日常管理不到位、伪造检验监测数据等行为严格管理。(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

(四)加强科技管理,提升集卡排放监管水平

12.加快重型柴油车OBD联网工作

持续推进国Ⅴ及以上在用柴油车OBD在线监控联网工作,重点监管未按要求安装OBD联网的集卡车,2021年底前OBD联网车辆不少于8000辆。深化OBD联网信息数据运用,督促超标车辆及时维修,规范使用合格油品和尿素。(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区财政局)

13.严格集卡车排放检验和强制维修

加强集卡车排放检验监管,符合加载减速法检测条件的按规范上线检测,禁止超标集卡车跨站、跨区域复检。重点加强对外地集卡车、复检车以及5年以上的老旧集卡车检测过程的核查。严格落实排放检验和强制维修(I/M)制度,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与维修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排放检验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力度。(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

港区建立集卡车排放检验监管制度,参照社会集卡车环检要求,开展综合性能检测,对发现环检不合格的及时做好维修复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宁波舟山港集团)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

集卡车排放专项整治是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我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北仑区相关部门和宁波舟山港集团及下属各北仑分公司具体根据职责分工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作为,密切协作配合,合力推进相关工作。

(三)加大资金支持,强化科技监管

进一步加大地方和企业资金投入,加快北仑行政区域及港区老旧柴油集卡车淘汰更新。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对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和环境监控监管能力建设的支持,通过科技化、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柴油货车排放监管和执法能力。

(四)增强风险防范,营造良好氛围

以各类纸质和电子媒体为载体,大力宣传柴油集卡车污染整治的重要意义,形成多方合力推进集卡车尾气整治共识,获得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加强风险防范,及时了解集卡行业和车主的诉求,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实际困难,在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切实落地的同时,取得从业人员支持和大力配合,推进集装箱运输行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