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流管中心〔2021〕5号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公布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积分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规定,对附加分中其他落实企业服务外来务工人员主体责任的企业符合要求的在职员工和在2020年度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参与志愿服务的融合性社会组织会员参与参加量化积分时予以加分。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其他落实企业服务外来务工人员主体责任”指标
1.加分对象
其他已落实企业服务外来务工人员主体责任的企业管理层。
2.加分标准
中层管理层2.5分,高层管理层5分。
3.其他
同为落实企业服务管理外来务工人员主体责任加分对象的“龙腾”工程企业、区重点工程计划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培育计划”企业,分别由区发改局和区经信局负责统计汇总工作,并按其相应标准加分,加分不予累计。
二、“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参与志愿服务”指标
1.加分对象
2020年6月-8月期间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的流动人口融合性社会组织会员。
2.加分标准
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自觉加入融合性社会组织,服从所在街道、村(社区)统一安排,参加志愿活动的,每增加10小时加1分,最高分限10分。
3.其他
加分仅针对流动人口融合性社会组织会员本人作为积分申请人时使用。
《2021年度量化积分其他落实企业服务管理外来务工人员主体责任加分人员统计表》和《2021年度量化积分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志愿服务指标加分人员统计表》(附件)将作为企业员工参加“落实企业服务管理外来务工人员主体责任”、流动人口融合性社会组织会员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参与志愿服务”加分的唯一加分依据,务必确保其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如查实为虚假填报骗取加分,将取消申请人及其所在企业全部人员加分资格。
请各街道根据已落实服务管理外来务工人员主体责任企业名单和2020年度文明城市创建期间融合性社会组织的活动状况,通知相关企业和组织认真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号(星期五)下午5:00之前将汇总好的《统计表》通过钉钉报送至区流管中心,逾期不再接受任何资料。
附件:1.2021年度量化积分其他落实企业服务管理外来务工人员主体责任人员指标加分人员统计表.xlsx
2.2021年度量化积分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志愿服务指标加分人员统计表.xlsx
北仑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