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310X/2021-143678
组配分类 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 区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1-03-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索引号 11330206002955310X/2021-143678
组配分类 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 区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1-03-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朗读

首次开罚!网约车私装顶灯被罚壹万元

近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私家车私装出租车专用顶灯进行营运行为出现。为维护辖区内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新碶(大碶)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巡查摸排。

3月2日15时15分,执法人员在松花江路地铁口附近巡查,发现车号为浙BD32913轿车顶部安装有出租车顶灯,有违法嫌疑,于是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出示证件并指挥引导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发现,该车属于网约车,但驾驶员为了便于招揽乘客、增加客源,私自加装出租车顶灯,其行为涉嫌擅自使用出租车汽车专用标志标识。执法人员随即将该车依法暂扣,因本案事实清楚,经集体讨论,鉴于在查处过程中,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办案,如实交代违法行为,给予从轻处罚,依据《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四)的规定,拟决定对该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经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仑交通也提醒广大网约车经营者,一定要守法经营,严格遵守网约车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网约车坚决不允许安装顶灯、空载灯、计价器等巡游出租汽车专用服务设施设备揽客运营,必须通过网络预约方式运营,不得巡游揽客,也不能在机场、火车站等地设置的巡游区域、站点揽客。(王慧)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