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流管中心〔2021〕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根据《北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双城”发展战略和“青年北仑、数字北仑、美丽北仑”建设目标,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推进流动人口市民化,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规范流动人口动态管理,实现流动人口精准服务,切实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成员单位工作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北仑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办法
采用定量考核办法。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按照考核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评分,基本分为100分。折合的目标考核得分按区《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执行。
三、考核要求
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部门要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按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职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根据当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和新特点,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加强融合组织建设,拓展量化积分服务管理,深化租赁房屋服务管理,开展“一街一品”特色工作创建,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做法,发现、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同时一年两次对流动人口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成绩在年终按30%比例计入年终考核。
北仑区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