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安质站、区建管站(招管中心)、区建材中心、区消管中心和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根据宁波市建筑业管理要求和区安委办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安全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全面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促进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升、安全生产可控、文明施工有序和我区建筑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业主负责、企业自控、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建筑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各方主体责任,提高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严控事故伤亡人数;开展绿色施工建设行动,加强渣土出场管理,严控扬尘防治措施,开展围挡提升行动,提高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加强对各类住宅工程的监管力度,在全区建设工程中开展“样板引路”、“创优夺杯”活动,创出一批省、市、区“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和优质工程;贯彻落实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措施,探索住宅全装修质量管理模式和控制要点;推动我区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促进我区建筑业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严肃查处串标、围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狠抓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政策,规范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进一步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三、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一)提升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 1.强化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总牵头作用,落实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拨付和专款专用,督促施工单位按规范落实安全文明措施;督促施工、监理、起重机械安装单位等责任主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落实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防控、日常安全检查、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发出的整改要求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强化施工单位主要责任。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配置到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所有人员应承担的职责履行到位。 3.强化监理单位的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安全审查、检查、验收和报告等职责,对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制止并督促整改落实。 4.落实起重机械安拆单位责任。安装单位应严格执行起重机械管控流程和现场安拆作业规程,作业人员应持证并经过安全技术交底方可上岗。落实起重机械“保险+服务”,提高起重机械风险管控能力,消除隐患,淘汰不合格和有重大隐患的起重机械。 (二)完善制度,推进监管方式创新,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1.继续实施项目施工和监理项目管理人员脸谱识别考勤制度。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通报,加大人员到岗履职、现场实体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查处力度,促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质量责任落实到位。 2.强化安全生产形势分析评价、预警、约谈和差别化监管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建筑工程重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高频率监督检查,加大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隐患严重、安全管理混乱及被列为重点监管的企业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及处罚力度。 3.加强安全生产巡查、稽查工作。在检查实体安全的同时,重点对企业及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台账资料建立等行为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及项目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督促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北仑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仑建〔2020〕90号),按照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责任分工及进度控制目标,深入推进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抓出实效。 2.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按照《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实施细则》(甬建发〔2018〕169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和《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的规定,指导企业全面开展风险排查、辨识、评估和管控安全生产风险,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明确落实管控层级、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落实风险管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实施企业风险点标准化管控。 3.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到实处。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建筑施工起重吊装、高大支模架、深基坑、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装饰装修施工阶段的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防控能力。 (四)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推广绿色施工。 1.继续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及渣土出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仑建[2018]133号)的工作要求,确保扬尘防治9个100%控制指标。加大科技降尘力度,中心城区各在建筑工地安装自动喷淋、雾炮机、扬尘在线监测等设备,减少工地扬尘污染。 2.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各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评选以及“树标杆、学标杆”活动,要求主城区规模以上项目、政府投资规模以上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房地产项目积极争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从招投标监管、安监登记等环节引导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出“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创建要求,通过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合同约束等多种途径促使建设各方主体积极开展“创优夺杯”活动。 3.开展建筑工地施工围挡提升行动。推动我区建设工地施工围挡品质化、标准化。围挡公益广告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30%,内容应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扫黑除恶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为主的宣传内容。 4.推进建筑施工智慧化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起重机械实名制管理、工地现场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 四、工程质量管理重点工作 (一)深化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治理。定期开展住宅工程专项检查,扎实推进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进一步完善住宅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评价体系,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落实《宁波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措施》和《北仑区住宅工程外墙外保温脱落、渗漏,地下室砼结构开裂、渗漏控制措施》、《北仑区住宅工程外窗变形渗漏专项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督促建设各方主体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施工工艺、规范施工程序,减少质量通病。加大住宅工程各项验收监管力度,落实通病质量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复验制度,重点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通病质量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验收环节所发现质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是否产生新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二)全面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建筑市场行为、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肢解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充分应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促进我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突出监管重点,严格实行工程质量巡查、稽查和抽样检测等工程质量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的巡查、稽查制度,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实行监督检测制度,开展以钢筋、水泥、建筑用砂等为重点的原材料质量专项整治,严把原材料进场、进场报验、见证取样检测关,禁止不合格和非法加工原材料用于建筑工程。以预拌混凝土生产监管系统为抓手,定期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专项检查,加大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环节质量整治力度,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新竣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在每幢单体显著位置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 (三)加强监测机构和检测质量监管。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质量专项整治,严格实施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监管,加强对检测行为的检查和检测数据的监测,确保检测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诚信管理,规范检测机构和人员的信用评价和诚信管理。 (四)强化绿色建筑管理,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海绵城市”建设。 1.严格落实绿色建筑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绿色建筑标准规范和相关工作要求,督促各方主体落实绿色建筑工作的责任,严格实施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开展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评估工作,加强在设计、审图、施工、验收等各环节加强建筑节能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建筑节能工作落实。 2.大力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根据宁波市和北仑区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协调和监督工作,确保达到宁波市规定的装配式建筑指标,全面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 3.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北仑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要求,严格把好施工图有关“海绵城市”内容的审查关,按设计和施工标准加强建筑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严格落实《北仑区建设项目节约用水“三同时”管理办法》,建设节水型社会。 (五)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水平。严格落实消防设计审查,从源头提高消防设计文件的质量。加强消防验收管理,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规范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耐火极限、平面布局、安全疏散、防排烟、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内容符合规范要求,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进一步建筑市场管理,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一)狠抓建筑市场管理,打击各类乱象。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严厉打击各类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行为,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各方建设主体按照法定建设程序开工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发包与承包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深入开展“无欠薪”建设。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全面实行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督促总包单位及时将务工人员信息录入“宁波市建筑工人信息管理平台”。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民工工资专账管理,全面推进银行卡发放制度。进一步完善工资拖欠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快速处理投诉问题,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落实扫黑除恶 常态化斗争。继续在建筑工地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坚决打击黑恶势力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阻拦施工、强买强卖等行为,发现线索及时上报,为社会经济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六、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局建设科、区安质站、区建管站(招管中心)、区建材中心、区消管中心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建设科,负责联络各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解决工作问题。 附件:2021年北仑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和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实施计划.docx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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