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1341/2021-142067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1-03-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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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1-03-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财政
北仑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大数据发展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数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推进全区大数据发展工作。拟订公共数据和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公共数据和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电子政务项目资金统筹管理。负责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政府数字化转型及“互联网+政务”相关项目的前期审核、绩效评估和联合验收。指导区级各部门和各街道公共数据和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工作。

(二)牵头协调和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区级各部门和各街道政府数字化协同发展。负责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政府数字化转型及“互联网+政务”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应用体系建设。落实支撑“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任务,为政务业务简化、服务智能化、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提供技术支持保障。协调推进全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互联互通和“互联网+政务”深度融合。

(三)负责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共享、开放、应用。推进落实各部门、各街道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统筹各部门、各街道数据资源共享需求,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属性评判,编制公共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和开放目录。统筹实施相应的数据资源管理标准。协调解决数据资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四)根据区域情况负责在省、市大数据中心平台上的应用系统开发建设。利用省、市大数据中心平台和相关数据库组织开展公共数据挖掘分析,推进公共数据社会化开发利用。研究提出并组织推进数据资源开放流通体系建设。

(五)推进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统筹协调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政务云平台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指导各部门、各街道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六)指导数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负责区统一建设管理的相关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系统、公共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规划和标准规范;指导各部门各街道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北仑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因此所属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5799.9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 5799.9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99.94 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万元,占0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0 %;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支出预算 5799.9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5703.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5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70.4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2.93万元,项目支出 5396.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799.9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99.94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5703.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59万元、结转下年 0 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99.9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283.8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全区电子政务项目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5703.23万元,占98.3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2万元,占0.55%;住房保障支出64.59万元,占1.12%。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科学技术管理)(项)44.8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0.76万元,减少31.63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540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302.75万元,增长391.43%,主要原因是增加全区电子政务项目经费。

(3)技术科学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56.3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3.66万元,增长5.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4.5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66万元,减少44.74%,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退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4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96万元,减少9.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2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0.83万元,减少8.2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4.3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5.31万元,减少7.6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2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0.01万元,减少3.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3.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0.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32.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大型修缮、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0 万元,占 0 % ;交通运输支出(类)0万元,占0 %;其他支出(类) 0 万元,占0 %。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22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 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外同行考察交流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

3.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0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0万元,增长(或下降)0%。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固定工作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 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 辆,老干部服务用车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业务用车0辆,固定工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为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 50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4.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9.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累计盈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10.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行政人员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单位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 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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