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42U/2021-141937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42U/2021-141937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实施意见》(仑政〔2020〕5号)和《北仑区新增职工用工补助实施细则》(仑人社〔2020〕81号)文件规定,注册且经营在北仑区的非公小微企业于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内吸纳首次来北仑就业(以在申报企业的参保时间为准),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劳动年龄段内人员。每吸纳1人就业(以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到账数为准)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新增职工用工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职工在同一法人代表企业之间或同一集团公司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间,以及兼并重组或合并分立前后的企业进行跨行政区域流动,视作同一家企业就业,不计为新增员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其派遣用工单位必须为注册且经营在北仑区的非公小微企业。
现将北仑区新增职工用工补助第二批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从2021年2月26日至3月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北仑区人社局就业管理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地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一楼东大厅
电话:89384255。
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