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859/2021-161277 | ||
组配分类 | 政务动态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859/2021-161277 |
组配分类 | 政务动态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朗读
2021年12月7日,宁波市启动新冠疫情防控I级应急响应。同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监测目录内的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大类药品,并下架封存。但在执行过程中,北仑区不少零售药店反映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品种目录存在“精准不足”的问题。
一是监测药品目录中存在部分药品不合理情况。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品种目录范围广、种类全,涵盖了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共693种药品。但部分药品虽是抗生素类,却属于外用药品,如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膏、氧氟沙星凝胶等,常外用于眼部,与新冠导致的发烧、咳嗽症状治疗无明显相关。这类药品是群众日常生活种较为常用的外用药,暂停销售后给群众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还有部分抗病毒、抗生素药品有特定适用症,如盐酸伐昔洛韦片适用于治疗带状疱疹,硝呋太尔片适用于替卡韦胶囊(片剂、分散片)、盐酸特比萘芬片适用于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等,也与新冠症状无明显相关。
二是一刀切暂停销售监测目录药品导致部分慢性病患者购药难。销售监测目录中包含不少慢性病患者长期服用药物,如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拉米夫定片、复方牛胎肝提取物片、替比夫定片等肝病类用药,盐酸伐昔洛韦胶囊、为利托那韦片、奈韦拉平胶囊等艾滋病用药,异烟肼片、利福喷丁胶囊等抗结核药物。这些药物获取现多以医院处方、药店外配的形式为主。鉴于肝病、艾滋病的特殊性,突然停药可能会造成病毒复发,对病人造成严重的损害,甚至危及患者生命,如果一旦禁售会给患者带来健康风险。药品停售后,不少慢性病患者反映购药困难,要求开放此类药品销售。
对此,基层建议:
一是完善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品种目录。对监测目录的693种药品进行重新梳理整合,对于一些治疗特定病、慢性疾病且适应症与新冠症状不相符的药品调整出监测药品目录,确保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品种目录发挥好精准防控的作用,尽可能减少对群众生活的影响,保证群众合理用药的需求。
二是精准施策,对于医院明确诊断的慢性病患者开放特定药品销售。慢性病患者可以凭借过往病历、诊断证明及医院盖章的外配处方购买相应药品,所购药品应与所患慢性病所需治疗药物一致。零售药店严格按照医院处方查看、核对疾病诊断,销售药品。同时做好慢性病患者信息登记,建立专人档案,所有购买此类药品的人员上报省药监局“零售药店常态化监测警戒系统”,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从而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慢性病患者能够持续合理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