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49B/2021-161680
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1-12-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优抚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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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1-12-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优抚安置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接收安置计划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政办〔2021〕7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24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7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接收安置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接收安置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的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范围为2021年由我区接收,符合《宁波市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和《北仑区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仑政〔2013〕3号)规定的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安置对象。以上对象中,获平时二等功(战时三等功)及以上奖励人员实行指令性安置;其余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按照总分排名次序,由高到低公开选择就业单位。具体考试考核办法按《北仑区退役士兵安置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仑退字〔2013〕2号)执行。

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法律赋予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是一项关系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任务。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政策,认真落实计划,确保按时完成本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接收安置任务。

附件:仑政办71号(附件).doc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