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859/2021-161292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859/2021-161292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现将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的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宁波市北仑区岱仑水产品商行经营的三门青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9月27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波市北仑区岱仑水产品商行销售的三门青蟹进行抽检,共抽取三门青蟹4.93kg(购进日期:2021年9月24日),其中2.37kg备样,售价为250元/kg。经检验,上述三门青蟹所检项目中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后处理情况。2021年11月1日,行政执法人员向商家送达了不合格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时对其经营现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的三门青蟹。经查明:宁波市北仑区岱仑水产品商行(经营者:乐佩珍)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的三门青蟹是以95元/市斤的价格从三门1家养殖专业合作社处购入16.5市斤,随后以125元/市斤的价格对外进行了销售,3.5市斤销售给消费者,9.86市斤销售给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人与自食了3.14市斤。宁波市北仑区岱仑水产品商行(经营者:乐佩珍)已停止经销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的三门青蟹,同时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进货查验制度。
二、宁波惠家超市有限公司北仑柴桥分公司经营的赤砂糖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9月30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波惠家超市有限公司北仑柴桥分公司销售的赤砂糖进行抽检,共抽取赤砂糖6袋(生产日期:2021年8月1日),其中2袋备样,售价为6.8元/袋。经检验,上述赤砂糖所检项目中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后处理情况。2021年11月1日,行政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未发现当事人经营上述批次赤砂糖。经查,当事人购进并销售的该批次赤砂糖已全部销售完。
三、宁波市北仑区柴桥琦琦食品超市经营的液态复合调味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9月29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波市北仑区柴桥琦琦食品超市销售的液态复合调味料进行抽检,共抽取液态复合调味料10袋(生产日期:2021年7月6日),其中2袋备样,售价为1元/袋。经检验,上述液态复合调味料所检项目中标签项目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后处理情况。2021年11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时对其经营现场所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上述同批次不合格的液态复合调味料。经查明,宁波市北仑区柴桥琦琦食品超市经营的该批次液态复合调味料是于2021年9月10日以0.6元/袋的进价从宁波市北仑区柴桥阿六副食店处购入40袋,截至2021年11月1日,当事人以1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了30袋,其余10袋(含备样)销售给了宁波海关技术中心进行检验。宁波市北仑区柴桥琦琦食品超市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将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进货查验制度。
四、宁波市北仑区柴桥世纪甬辉生鲜超市经营的北京二锅头酒 清香风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9月30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波市北仑区柴桥世纪甬辉生鲜超市销售的北京二锅头酒 清香风格进行抽检,共抽取北京二锅头酒 清香风格4瓶(生产日期:2021年2月20日),其中2瓶备样,售价为19.9元/瓶。经检验,上述北京二锅头酒 清香风格所检项目中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后处理情况。2021年11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时对其经营现场所进行了检查,发现上述同批次不合格的北京二锅头酒 清香风格3瓶,我局执法人员出具文书对上述3瓶北京二锅头酒 清香风格予以扣押。经查明,宁波市北仑区柴桥世纪甬辉生鲜超市经营的该批次北京二锅头酒 清香风格是于2021年7月15日以16.5元/瓶的进价从宁波泽迈朗贸易有限公司处购入12瓶,截至2021年11月1日,当事人以19.9元/瓶的价格对外销售了5瓶,其余4瓶(含备样)销售给了宁波海关技术中心进行检验,当天剩余3瓶被我局扣押。宁波市北仑区柴桥世纪甬辉生鲜超市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将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进货查验制度。
五、宁波北仑区梅山甬鲜汇生鲜超市经营的老式面包(烘烤类)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9月27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波北仑区梅山甬鲜汇生鲜超市销售的老式面包(烘烤类)进行抽检,共抽取老式面包(烘烤类)8袋(生产日期:2021年8月6日),其中2袋备样,售价为4.9元/袋。经检验,上述老式面包(烘烤类)所检项目中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后处理情况。2021年11月5日,行政执法人员向商家送达了不合格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时对其经营现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的老式面包(烘烤类)。经查明,该批次老式面包(烘烤类)的购进日期为2021年08月25日,供应商为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盈创食品商行,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甬鲜汇生鲜超市以3.8元/袋的价格采购了150袋,随后以4.9元/袋的价格对外进行了销售,共销售了150袋,其中8袋销售给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甬鲜汇生鲜超市已停止再购进上述批次老式面包(烘烤类),同时将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进货查验制度。
六、宁波市茗杨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沙棘果汁饮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9月29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波市茗杨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沙棘果汁饮料进行抽检,共抽取沙棘果汁饮料10罐(生产日期:2021年4月30日),其中2罐备样,售价为5.9元/罐。经检验,上述沙棘果汁饮料所检项目中标签项目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后处理情况。2021年11月1日,行政执法人员向商家送达了不合格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时对其经营现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的沙棘果汁饮料。经查明:宁波市茗杨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21-04-30的沙棘果汁饮料是以35元/箱的价格从神池县曦晟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购入5箱,每箱10罐,随后以5.9元/罐的价格对外进行了销售,10罐销售给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剩余的40罐销售给其他顾客。宁波市茗杨商贸有限公司已停止经销生产日期为2021-04-30的沙棘果汁饮料,同时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进货查验制度。
七、宁波惠家超市有限公司北仑柴桥分公司经营的纯高粱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9月30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波惠家超市有限公司北仑柴桥分公司销售的纯高粱酒进行抽检,共抽取纯高粱酒4瓶(生产日期:2020年9月30日),其中2瓶备样,售价为25.8元/瓶。经检验,上述纯高粱酒所检项目中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后处理情况。2021年11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未发现当事人经营上述批次纯高粱酒。经查,当事人购进并销售的该批次纯高粱酒已全部销售完。
八、宁波市北仑区春晓竣善食品超市经营的年糕片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9月27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波市北仑区春晓竣善食品超市销售的年糕片进行抽检,共抽取年糕片2.086kg(购进日期:2021年9月27日),其中1.018kg备样,售价为9元/kg。经检验,上述年糕片所检项目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后处理情况。2021年11月5日,行政执法人员向商家送达了不合格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时对其经营现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的年糕片。经查明,该批次年糕片的购进日期为2021年09月27日,供应商为宁波市北仑区春晓洋海面条小作坊,宁波市北仑区春晓竣善食品超市以5.8元/kg的价格采购了5kg,随后以9元/kg的价格对外进行了销售,共销售了5kg,其中2.086kg销售给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北仑区春晓竣善食品超市已停止再购进上述批次年糕片,同时将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进货查验制度。
九、宁波市北仑区新碶佳购食品超市经营的果粒爽果肉饮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9月29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波市北仑区新碶佳购食品超市销售的果粒爽果肉饮料进行抽检,共抽取果粒爽果肉饮料10瓶(生产日期:2021年9月10日),其中2瓶备样,售价为3元/瓶。经检验,上述果粒爽果肉饮料所检项目中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后处理情况。2021年11月1日,行政执法人员向商家送达了不合格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时对其经营现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的果粒爽果肉饮料。经查明:宁波市北仑区新碶佳购食品超市(经营者:林祥)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21-09-10的果粒爽果肉饮料是以29.8元/箱的价格从“拼多多”平台的入驻商家孟州市韩嘟世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处购入2箱,每箱15瓶,随后以3元/瓶的价格对外进行了销售,10瓶销售给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剩余的20瓶销售给其他顾客。宁波市北仑区新碶佳购食品超市(经营者:林祥)已停止经销生产日期为2021-09-10的果粒爽果肉饮料,同时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进货查验制度。
十、宁波市北仑区百分生鲜店经营的牛肉味蚕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9月29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波市北仑区百分生鲜店销售的牛肉味蚕豆进行抽检,共抽取牛肉味蚕豆8罐(生产日期:2021年9月18日),其中2罐备样,售价为18元/罐。经检验,上述牛肉味蚕豆所检项目中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后处理情况。2021年11月8日,行政执法人员向商家送达了不合格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时对其经营现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抽检批次的牛肉味蚕豆。经查明:宁波市北仑区百分生鲜店(经营者:黄桂莲)经营的生产日期为9月18日的牛肉味蚕豆是以12元/罐的价格从宁波1家批发商处购入10罐,随后以18元/罐的价格对外进行了销售,8罐销售给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剩余的2罐销售给其他顾客。宁波市北仑区百分生鲜店(经营者:黄桂莲)已停止经销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18日的牛肉味蚕豆,同时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进货查验制度。
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