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3023/2021-157725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3023/2021-157725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及评估验收规程的通知》(浙环函2019〔33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及配套技术要点的通知》(浙环函〔2020〕15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甬环发〔2020〕46号)等规定,应台塑台化工业园区申请,2021年9月20日,北仑区五水办会同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等部门并组织邀请专家对北仑区台塑台化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情况开展了验收。经过台账查阅、实地抽查、专家打分,认定北仑区台塑台化工业园区符合验收条件。现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与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8日
举报受理电话:0574-89384204
北仑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