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K16057891F/2021-159939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1-1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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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1-1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1年第二、三季度北仑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常态化检查通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建〔2021〕81号

各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

为提升北仑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北仑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常态化检查的通知》(仑建〔2021〕37号)工作要求,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区住建局组织了2021年第二、三季度北仑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常态化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和主要问题

2021年第二、三季度物业服务质量常态化检查,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共检查我区9个街道237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49家。根据物业服务常态化检查标准,检查内容主要有人员配备、环境卫生、安全秩序管理、绿化、公用道路和共用设施设备、自查、防违控违和“三联单”制度落实内容进行。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较差,主要存在问题如下:未认真落实自查及整改工作制度、环境卫生差、楼道杂物堆放、车辆停放无序、电瓶车拉线充电、非法小广告乱张贴、电梯无定期维保等。

二、检查结果通报

结合对物业项目现场检查和对问题小区的回头看、物业服务企业对街道(社区)配合情况、物业信用信息系统使用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小区和物业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具体如下:

存在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住宅小区:

序号

项目

名称

街道社区

物业企业名称

项目

经理

主要存在问题

1

东泰家园

霞浦街道凤凰社区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佳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史振

一楼楼道、住人车库外及绿化带有杂物堆放;非机动车乱停放、且有飞线充电;绿化带及窨井内有垃圾;乱晾晒。

2

泰河康园

新碶街道迎春社区

宁波煌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傅玉祥

绿化内垃圾较多;分类垃圾桶周边卫生状况差;储藏室门口杂物堆放。个别灭火器失效、较脏,消防器材巡查记录不全

3

国贸花园(老)

新碶街道杜鹃社区

宁波市北仑君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承裕

店铺后通道杂物堆放,绿化带及路面有垃圾,无长效管理、飞线充电。

4

城市绿洲

新碶街道百合社区

宁波恒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吴刚

绿化带内垃圾较多,楼道杂物堆放及非机动车停放严重、电瓶车拉线充电。

5

银星苑

新碶街道百合社区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物业有限公司

石惠群

楼道内乱堆物、楼道照明及安全出口指示灯损坏较多、非机动车停放无序。

6

九鼎家园

大碶街道太白社区

宁波市北仑万景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丁倍峰

小广告较多、电瓶车私拉电线充电、机动车乱停放。

7

华山新村一期

新碶街道芝兰社区

宁波东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徐建平

绿化内杂物及局部绿化斑秃;楼道内非机动车停放及杂物堆放;汽车停放无序;宣传窗无15分钟生活圈等宣传资料。

8

珍宝公寓

新碶街道紫荆社区

浙江科斯顿酒店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薛姚芳

绿化内有杂物;楼道内非机动车停放及杂物堆放;汽车停放无序;橱窗无15分钟生活圈等宣传;私拉电线及弱电飞线严重。

9

东岗碶

小区

小港街道枫林社区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邓祖群

绿化带有杂物;楼道内电瓶车乱停放,且有私搭线充电情况;消防器材和巡查记录不全。

10

太河公寓二期

霞浦街道百灵社区

宁波聚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胡利达

未按照物业合同配齐人员;非机动车乱停放;私拉电线充电;绿化内杂物;楼道内有烟头等垃圾为及时清理。

11

新艳公寓一期

新碶街道海棠社区

宁波市北仑君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彩群

绿化带杂物多;楼道堆物;小区道路不整洁。

12

仙荷家园

新碶街道紫荆社区

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史文兴

绿化内杂物较多、消防器材巡查记录不符合要求。

13

美好家园

霞浦街道黄鹂社区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佳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傅宁友

消防器材检查时间不符合要求;机动车乱停放;楼道未划线停放非机动车。

14

锦港佳园

霞浦街道黄鹂社区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佳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贺小海

绿化带白色垃圾;小区路面有白色垃圾;楼道未划线停放非机动车。

三、处理意见和工作要求

各物业企业要重视常态化检查,严格按照《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北仑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常态化检查的通知》(仑建〔2021〕37号)的要求,落实物业服务质量的自查和整改。被通报批评的住宅小区的物业企业和项目经理要认真对待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的排查,立即组织整改,并保持长效管理。对存在问题的物业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通报结果纳入宁波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并根据相关规定,列入物业服务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加强监管。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