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859/2021-158100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工商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859/2021-158100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工商 |
关于领取宁波市2021年第一批、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补助经费及第二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
仑市监〔2021〕76号 |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宁波市2021年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甬财行〔2021〕539号)、《关于下达宁波市2021年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经费的通知》(甬财行〔2021〕784号)及《关于下达宁波市2021年第二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甬财行〔2021〕78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发放宁波市市级2020年度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补助63.03万元,2020年初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补助9万元,2020年国外及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补助41.2万元以及2021年专利导航项目补助48万元,具体补助名单和金额请见附件。现就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2020年度授权中国发明专利补助职务发明部分(企事业单位),请各相关单位在12月20日前登录甬易办领取。 二、市级2020年度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补助非职务发明部分(个人),请各相关个人在11月15日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账号信息等材料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2020年初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补助、2020年国外及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补助及2021年专利导航项目补助,请各受补助单位在11月15日前提交收款收据或请拨单、银行账号信息办理,收款收据或请拨单中项目名称和金额请按补助项目填写,交款单位填写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盖公司印章或财务章。 联系人:陈程 联系电话:89383903 联系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A座B1512室 附件:1.市级2020年授权中国发明专利补助汇总表 2.2020年初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补助表 3.2021年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补助表 4.市级2020年度国外及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补助表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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