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42U/2021-28020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综合类,人事工作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42U/2021-28020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综合类,人事工作 |
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甬政办发〔2019〕78号)、《关于印发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甬人社发〔2020〕29号)、《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留工优工稳增促投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探索整建制购买职业培训项目,积极构建我区职业培训项目制管理的新模式,现结合我区实际面向各单位征集2021年度项目制培训的具体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项目制培训的定位。项目制培训是针对我区“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急需职业、部分市场紧缺职业和新兴职业等,面向特定人群开展的,以提高技能人才职业素养和岗位技能为主要目的培训。项目制培训是现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含职业资格培训、技能等级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各类企业培训)的有效补充,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
(二)项目制培训的内容和对象。
项目制培训的内容需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3-6类)及后续公布的技能类新职业(工种)目录中各职业(工种)主要工作任务,一般由职业理论素养和岗位实操技能两部分组成,培训计划中需保证一定的实操培训课时。
项目制培训以具有宁波户籍、在宁波常住并持有居住证、在宁波就业创业或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为主要培训对象。重点面向企业参保职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退役军人(含未就业随军家属)、对口支援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相关群体组织实施。
参加项目制培训并申报培训补贴的劳动者,原则上要求处于劳动年龄段。部分特殊行业、特定人群补贴年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集对象
1、具体承担培训任务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2、区内企业;
3、具体承担培训任务的155公共实训中心、技工(职业)院校、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三、征集时间
通知之日起至2021年2月7日止。
四、征集程序
(一)项目征集申报;
(二)专家评审;
(三)项目清单公布。
五、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包含项目申报表、单位介绍、相关培训经验、教学方案(培训目标、培训班次及人数、对象、时间、场地、师资、课程内容)、培训成本明细(师资、教材、耗材等)、考核实施方案等内容,每个培训工种的申报项目材料独立装订成册。
(二)台账材料。培训机构建立的培训台账应详细记录培训项目的各类信息(项目名称、培训班次、培训签到表、培训时间、考试试题、考核成绩)及参训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所在单位、手机号码等),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每个培训工种的台账材料须独立装订成册。
六、补贴标准及申报要求
(一)补贴标准。举办项目制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相应培训学时进行补贴。培训课时达24课时(3小时对应4个课时)的,补贴300元;培训课时在24课时(不含)至36课时(不含)以内的,补贴480元;培训课时在36课时及以上的,补贴600元。
(二)申报要求。项目制培训结束(证书编号生成)后,由培训单位在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上申请培训补贴,并向人社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补贴申请表原件、培训授课小视频(每半天1次,每次至少5分钟)、其他和培训相关的材料。班级平均出勤率(每半天出勤率和累计半天次数)低于70%(含)的,不予补贴。
各征集对象应充分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企业实际需求,经过充分调研论证,提出符合实际的培训项目,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以PDF格式在2021年2月7日前反馈北仑区莫干山路160号(宁波(北仑)公共实训中心行政楼210),同时报电子文档。联系人:颜老师 ;联系电话:86784134,邮箱bljnrc@163.com。
附件1:2021年度北仑区项目制培训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2: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申报表
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