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49B/2021-146635
组配分类 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1-0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企业,财政,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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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1-0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企业,财政,人事工作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稳增促投的若干意见
文件有效性 失效
规范性文件编号 BBLD01-2021-0002
文件编号 仑政办〔2021〕4号
政策解读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稳增促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稳增促投的若干意见》图解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稳增促投两手抓,坚持稳就业、保民生与促发展相结合,全力做好当前企业留工优工稳增促投工作,确保基本民生及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企业抢先机开新局。及时兑现各类涉企政策,指导支持企业科学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和疫情防控需要,做好民生生活及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制定职工春节错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抢先机、抢工期,稳岗留工加快发展。

1.对年产值超过1亿元的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不低于上年第三、四季度季均产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牵头领导:潘群威;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2.对2020年度一定规模以上的服务业入库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企业营业收入或销售额等指标值不低于上年第三、四季度季均指标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为:销售额5亿元以上的批发零售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人力资源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及文体旅游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交通仓储运输企业、水路运输周转量50亿吨公里以上的水运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销售额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汽车4S店,给予2万元奖励。(牵头领导:林斌;牵头单位:区服务业局)

3.春节期间,对现有店铺开门率达到90%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正常供应民生保障物资,且2021年一季度营业额超过5000万元、1000万元的大型超市企业(同一法人合并计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建筑工地和在建重点项目的市外留仑务工人员发放民生保供慰问金100万元,对留仑集卡司机发放民生保供慰问金100万元,上述两项民生保供慰问金发放细则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制订。(牵头领导:林斌、冯伟业;牵头单位:区服务业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

二、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充分发挥宁波市用工就业服务平台作用,鼓励淡旺季交叉用工、岗位互补的企业签订调剂协议,实现企业间人力资源合理调配。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作用,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牵头领导:张海航;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三、支持企业开展培训。继续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鼓励企业根据生产需求,组织开展项目制培训,对按规定自主开展培训的企业,给予最高600元/人的补贴。建立培训机构名录,列出培训内容清单,鼓励企业自主选择开展灵活多样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800元/人的补贴。根据实际需要,适当纳入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精益管理等培训内容,课时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牵头领导:张海航;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四、保障工资足额发放。全面贯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进一步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矛盾纠纷。对确因经营困难出现欠薪问题的,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确保解决被欠农民工的生活困难。(牵头领导:张海航;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五、开展送温暖活动。倡导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为外地留仑职工开展茶话会、新春大抽奖等暖心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慰问和上门服务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当组织开展送文化(节目)进企业、职工培训、劳动讲堂等活动。春节期间,职工可凭“5・1服务卡”享受系列迎春特惠活动,参与“甬工惠”平台的购物、文化、工惠保等优惠活动;各地工会场馆,国有投资的体育场馆、综合性广场、非古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美术馆等,向外地留仑职工免费开放。(牵头领导:张海航;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六、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平台和载体,加强疫情防控、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宣传,营造政企合力防疫情、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预案,指导企业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牵头领导:张海航;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七、做好企业服务工作。深入开展“三服务”等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加强对企业和重大项目平台的沟通走访,加大对企业融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协调解决春节期间企业生产发展难题,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推进,确保企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牵头领导:林斌、潘群威;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服务业局、区经信局)

八、做好物资交通保障。保障各类生活物资供应充足,安排商超、菜市场、餐饮店等做好必要物资保障,对春节假期快餐供应点给予适当补贴。保障重点线路公共交通运营,特别是商超、菜市场、医院、景区等涉及民生保障的站点,春节期间适当增加公交班次、延长运营时间,并配备应急运力班次。(牵头领导:贺波、冯伟业;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交通局)

对符合多项奖励条件的企业,按照就高原则,只给予一次奖励。国家和省、市、区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相关政策措施已明确施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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