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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强化融合性社会组织建设和量化积分管理的补充意见

发表日期:2020-07-02 16:48:53 阅读次数: 来源: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仑流管中心【2020】8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了确保我市高分夺取文明城市“六连冠”,争做“重要窗口”模范生,展示北仑创建新担当,决定自今年七月起进一步强化在文明城市创建中融合性社会组织建设,以组织的力量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与此同时,流动人口文明行为、志愿活动促进文明创建工作,并与其积分密切挂钩,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标准化,建立长效机制。

一、按照今年推进流动人口融合性社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各地必须按照仑流管中心[2020]7号文件精神,尽快建立健全融合性社会组织体系。按照“地缘相邻、人缘相亲”的原则,尽快发动和组织流动人口必须加入融合性社会组织建设,确保10%左右的流动人口在七月底之前,自觉参与辖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以组织的力量、集体的行动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影响和带动流动人口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初步确定每周日为融合性社会组织义务劳动日。

二、流动人口文明行为、志愿活动与其积分密切挂钩,加大权重。除了量化积分体系规定之外,对在文明创建中自觉加入融合性社会组织,服从所在街道、村(社区)统一安排,参加志愿活动的加倍加分,优先确保其子女入学、落户、申领租赁房屋补贴等权利。对不遵守文明规范、不服从所在街道、村(社区)管理的,每经发现一起不文明行为扣10分,扣分将同时纳入其个人及子女量化积分体系。上述情况由各街道流管办每月在征求村(社区)意见后汇总上报给区流管中心,并且以街道为单位公示红黑榜。

三、区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基层执法力度。对照量化积分体系对行政处罚以上的流动人口要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实事求是做出评估,在每年量化积分时如实向区流管中心反馈核实流动人口文明行为等执行情况,共同推进文明行为的习惯养成,切实建立文明城市创建的长效管理机制。

本补充意见自2020年7月1日起试行。

 

北仑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