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3023/2020-147490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成文日期 2020-1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治理
索引号 113302060029553023/2020-147490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成文日期 2020-1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治理
关于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干式化学消毒项目改造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环建〔2020〕289号

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要求审批项目的申请报告及随文报送的《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干式化学消毒项目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及建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原则同意你公司医疗废物干式化学消毒项目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设,项目位于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长浦村现有厂区内。经批复后的环评报告书可作为你公司进行本项目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拟投资500万元,利用现有医废处置车间空余位置约120m2,新增两条医疗废物干式化学消毒处理线(两区各一条),将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48t/d提升到108t/d。项目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A区增加医疗废物处置能力30t/d,二期B区增加医疗废物处置能力30t/d,项目建成后将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48t/d提升到108t/d。

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若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报批。

三、项目应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等量回用。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物暂存区采取全封闭、微负压设计,2处场地的暂存间及运输通道各安装一根直径300mm的管道,收集废气一道引入现有焚烧系统焚烧处理;破碎在密闭环境下进行,经引风机将破碎产生的恶臭气体、粉尘抽出,经2套“HEPA膜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项目氧化钙进厂后送入氧化钙粉贮仓,在原料输送过程会产生一定的粉尘,料仓顶部设置袋式除尘器(依托现有)进行处理,确保外排污染物中NH3和H2S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三)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

(四)认真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避雨贮存、安全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四、企业相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本项目建成后新增颗粒物0.3吨/年。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有关污染物防治设施及措施。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对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项目实际排污之前应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