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49B/2020-147630
组配分类 其他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0-1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服务业,民政综合类,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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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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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图解
政策原文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在2017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精准施策,解决好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问题。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针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的新情况,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加强儿童安全保障。

二、起草目的

为推进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民生实事项目目标任务。同时,贯彻落实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建立规范完善的婴幼儿照护体系是当前我区高质量发展、打造“青年北仑”的必然要求,也是及时回应民生需求的补短板措施,是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优化北仑人口结构与扩充人口红利的重要配套措施,有利于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促进婴幼儿生理、心理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婴幼儿照护社会环境。

三、主要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64号)。

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42号)。

4.《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发改社会〔2019〕1606号)。

5.《浙江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浙江省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托育机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指南(试行)》。

四、《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四部分,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明确到2020年底,建成“北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高标准规划扶持1所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全区新增托位60个,以及“十四五”期间的具体工作目标。

第三部分包括政策支持、托育服务供给、规范管理三个方面。

1.政策支持,具体包括:(1)建立北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街道、村(社区)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指导站、点,落实相关人员经费;(2)2025年前完成新建居住小区千人9托位,老城区千人6托位的建设规划;(3)非营利性服务机构用地采取划拨方式;(4)出台与教育等同的相关优惠政策,给予普惠性托育机构进行补助;(5)开展相关从业人员人才培养、技能培训。

2.托育服务供给,具体包括:(1)加强社区养育指导,逐步推进以医带养,培养一批入户指导的基层一线工作人员;(2)推动幼儿园托幼一体化,有条件的幼儿园尽力开设托班;(3)用人单位(企业、大型企业)提供托育服务;(4)社区托育服务供给、照料、托管等形式解决30分钟服务圈;(5)鼓励社会兴办普惠制、惠民性的托育机构,发展托育市场。

3.规范管理,筑牢婴幼儿照护服务安全健康底线,具体包括:(1)规范登记备案流程,卫健局 负责托育机构备案;(2)加强安全、食品监督管理;(3)加强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部分主要明确了四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政策保障,三是加强社会协作、四是加强考核评估。

五、若干问题解答

1.早教机构或教育咨询公司是否属于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是指由专业人员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照料看护等托管服务的机构。也就是说,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婴幼儿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受托对婴幼儿提供照料、看护、膳食、保育等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托育服务机构、托儿所、幼儿园托班、社区托育点、单位托育点等。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主要目的是缓解家庭养育与工作的压力,解决家庭照护婴儿的困难。

社会上的早教机构或教育咨询公司主要为婴幼儿和家长提供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通过家长与孩子亲子互动、共同游戏,促进婴幼儿早期智力开发。从这个意义上讲,早教机构或教育咨询公司不属于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莉

联系电话:0574-86782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