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7041H/2020-145005 | ||
组配分类 | 政务动态 | 发布机构 | 新碶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10-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7041H/2020-145005 |
组配分类 | 政务动态 |
发布机构 | 新碶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10-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朗读
“咚咚咚!”随着锤子的敲击声,10月25日,新碶中队对沿海村一处位于三层楼顶的违建进行了火速拆除。违建一共有3面墙,包括东西两堵2.7米的墙和北面一堵1米左右的墙壁。
10月24日,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沿海村一处三层楼的楼顶上,有人竟然在砌墙,执法队员第一时间上楼查看。在楼顶,当事人叫来的工人正在砌一堵西面的墙,当事人表示自己只是在楼顶上做点护栏而已。执法队员当即责令当事人停工并且立即整改。
对于当事人的狡辩,执法队员表示:“我们在建筑内,发现这幢房子不仅多处内部结构被改变,从房间门口公安部门的二维码判断,这些房子应该是被用来出租。我们推测当事人是想在楼顶再围房间用来出租。而且不论是用这种在屋顶砌墙的方式做防护栏还是在围房间,都是属于违建,根据相关法规,妨碍相邻合法建筑物的安全或者导致相邻合法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无法满足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属于违建。”
然而,在10月25日执法队员再次复查时,当事人不仅没有停工整改,反而变本加厉地继续砌了东面一堵2.7米高的墙和北面一堵1米左右的墙。对于这种拒不整改的行为,执法部门根据省三改一拆文件的规程,采用立刻代履行的职权,依法对当事人三层楼楼顶东西两侧各2.7米的墙和北面1米左右高的围墙进行了拆除,拆除面积约8平米,当日就拆除完毕。
违建的拆除一方面消除了违建对周边居民采光、安全、通风的影响,消除了本幢建筑承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将违建之风扼杀在摇篮里,一发现违建就立查力改。
那么,违建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呢?
根据相关法规:“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拆除。
对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国土资源、城管(综合)执法、交通、水利部门或者乡镇政府(以下统称违法建筑执法机关)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进行调查处理。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依法查封施工现场。当事人破坏查封现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今后法律、法规、规章对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的处理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改一拆’行动期间,当事人在违法建筑执法机关决定的期限内按照要求改正或者拆除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罚款;不按照要求改正或者拆除的,除拆除、没收违法收入或者实物外,依法从重处以罚款。”
相关部门还将违法建设行为作为不良信用信息予以征集发布,也就是说,违建将影响征信。
此外,其他个人或单位不得为违法建筑提供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服务。
为了建立防违控违长效机制,北仑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具备受理投诉举报、巡查发现、实时指挥、快速处置和综合督查等功能的“防违控违综合管理系统”,并正常运行。同时,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名专门的巡查人员,形成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巡查管控力度。北仑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织密监管网,建立健全综合管理系统,对违建防控保持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