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区建设“三个北仑”的统一部署,更好地推进“青年北仑”政策的实施,近日,记者从区流管办获悉,今年7月1日起,在北仑既有稳定就业又有合法稳定租居场所的流动人口青年(18—35周岁)可凭积分高低依次申领租赁房屋补贴,最高可达720元/人*月,一经批准为期三年。
据悉,此次租赁房屋补贴申领是全省范围内最优惠的补贴政策,名额为2500户家庭左右,具体细则由区住房中心和区流管办负责解释。青年申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是指在我区工作的无房青年,已自行在市场上租赁自住住房,通过申报量化积分,经审核达到一定分值且符合相应保障条件的,政府将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符合保障条件的青年家庭在我区连续且不间断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仅限一次,保障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含)。
青年申报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一般以家庭为申请基本单位:家庭成员包括未婚或已婚或离婚或丧偶人员及其未婚子女;依法收养且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或孤儿或困境儿童可根据法定抚养关系认定为家庭成员。
申请人年龄为18至35周岁,持有在我区办理的有效《居民户口簿》(户口登记表)或《浙江省居住证》,申请前已连续12个月在我区缴纳社保且当前正在存缴。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北仑区域内无房,(包括住宅及非住宅用房、已签订购销合同并登记备案的期房),且租赁持有有效《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获得过北仑区政府经济适用房,或者未居住在北仑区政府(企业)公租房,或在北仑区房改档案中无房改记录。
青年申报公共租房补贴标准按申请人工作单位确定:新碶、小港、大碶街道每月每平方米12元;柴桥、霞浦、戚家山街道每月每平方米10元;春晓、梅山、白峰、郭巨街道每月每平方米8元。此外,计算保障面积为1—2人户36m2,3人户为54m2,4人及以上户为60m2,每月租赁补贴金额应按其申报时核定的计算保障面积乘以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确定。
届时,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人可在7月1日至31日携带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登记表)、《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前往辖区街道办理。记者了解到,为帮助广大新北仑青年方便、及时地了解和熟悉政策,e乡北仑微信于今日上线“租房补贴”专栏,该栏目将租房补贴相关政策公告及有关工作动态报道集中展示,让有需要的人可以更便捷的获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