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3169594375/2019-28655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区卫健局
成文日期 2019-06-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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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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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北仑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人才下沉的指导意见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卫发〔2019〕36号

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强医共体牵头单位自身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快构建分级诊疗体系,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医疗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关于印发北仑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仑委办〔2018〕106号)精神,结合相关工作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健康北仑”建设为主线,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着眼于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着力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及有序就医新秩序,着力增强群众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一)在“双下沉、两提升”结对帮扶基础上,主要优化区域医共体牵头单位与三甲医院的全面合作关系,其中,区第二人民医院与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简称“宁大附院”)、区第三人民医院和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东部医院(简称“李惠利东部医院”)之间合作,继续深化区人民医院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简称“浙大一院”),促进牵头单位等级医院创建,同时,将区人民医院打造成全国县区级标杆医院。

(二)医共体牵头单位优质医疗人才资源下沉覆盖集团成员单位,平均每个工作日向各院区派驻医疗技术下沉人数不少于各院区在岗职工数的5%,着力提升基层单位在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慢性病防治等医疗服务能力,逐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三、工作举措

(一)实施牵头单位能力提升工程

牵头单位继续巩固、深化与浙大一院等省内外三甲医院的合作关系,通过全面托管、重点托管、专科托管、组建专科联盟等多种方式,点面结合,吸纳上级医院优质资源加强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牵头单位主动对照等级医院创评标准,弥补差距,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格局。针对区域外转率高的病种,结合区位实际,打造“一院一品”,着力加强薄弱学科培育,积极争创市级、区级医学重点学科。同时,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注重诊疗技术的能力提升和科技创新的成果转化。

(二)落实县级优质医疗资源下基层

医疗健康服务集团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人力资源,积极选派牵头医院的骨干力量到成员单位开展诊疗服务和行政管理工作,重点加强成员单位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以及老年康复等服务能力建设。其中,确保平均每个工作日向各成员单位派驻人数不少于各成员单位在岗职工的5%,驻点6-12月的人员不少于2名。逐步建立同质化的院科两级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医疗服务与持续改进的评价体系,并有效实施。

下沉人员采用自愿报名与单位委派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类别可包括医、护、药、技、公卫人员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在职和退休专家均可,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医师晋升职称前可到成员单位服务3-6个月。

(三)提升成员单位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指导各成员单位加强特色专科、特色技术建设,建立专科建设联动和业务指导机制。各成员单位开展基层单位“强基培优”行动,每年选派单位在职职工数5-10%的人员到上级医院开展1-6个月的业务轮训,提升同质化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1.落实专项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用于“双下沉、两提升”工作、区域医共体建设、省外对口支援及省内山海协作等资金。

2.确保下沉人员的待遇。各医共体牵头单位应充分保障下沉人员的薪酬待遇,并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长期派驻人员在保证待遇的基础上,再每月给予一定金额的工作补助。

3.强化专项工作考核。根据“双下沉、两提升”和医共体建设内容,出台专项考核标准,定期进行综合评估,同时结合上级相关部门对我区的专项评估形成最终评估结果,评估结果与财政专项补助额度挂钩,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4.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医共体建设、“双下沉、两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政策解读,要让每位医务人员清楚改革的目的意义,积极参与和宣传改革。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和手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改革的环境和氛围,确保我区区域医共体建设顺利推进。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