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10002957092J/2019-29030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梅山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9-1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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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梅山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9-1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梅山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梅办〔2019〕37号

为深刻吸取宁海“9.2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区委区政府、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北仑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春节前,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发展底线,通过百日大会战,集中整治一批事故隐患、打击一批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严厉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责任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全区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火灾等其他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快实施“双城”战略和“三个北仑”建设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主要范围为全街道各行业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使用单位和小企业、小加工作坊(以下简称“两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同时统筹推动“群租群居”、道路运输、校外培训机构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摸、搞清底数。

1.开展“两小”企业排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村(社区)为单元,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作用,组织网格长(员)逐村逐企进行拉网式排摸,建立“两小”企业清单和动态排摸机制;

2.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排摸。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排摸本行业领域(除“两小”企业外)危化品使用单位,并汇总“两小”企业的排摸结果,建立本行业领域危化品使用单位清单和动态排摸机制;

3.开展非法“群租群居”排摸。街道综治办牵头,负责组织基层相关管理部门、社区(村)专兼职网格长(员)等力量,

全面掌握辖区内非法“群租群居”的底数及隐患情况;

4.结合“三服务”和“六个一”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走进联系的企业,开展危化品使用排摸,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清单。推广大港社区“零点夜查”、青峙社区“3HH”等经验做法,组织企业开展安全隐患互查。

(二)认真核查、重点监管。

1.在“两小”企业全面排摸基础上,安监所将对排摸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使用危化品作为生产原料或在其他生产环节中经常使用危化品的企业,查清使用种类、数量、存储情况和生产工艺等,建立“一企一档”和动态核查机制,并明确监管责任主体;

2.其他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排摸情况进行核查,搞清危化品种类、数量、存储情况等,建立“一单位一档”和动态核查机制,明确监管责任主体;

3.对经排查发现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群租群居”行为,由街道组织综治办、城建办、安监所、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等部门上门核查,并作出认定或鉴定。

(三)聚焦问题、严格检查。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组织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及“两小”企业、非法“群租群居”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是否存在使用违法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是否存在生产、储存、使用危化品场所违规住人,是否存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是否存在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不完整不好用,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储存和违规使用危化品,是否组织员工安全培训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是否存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危化品使用企业是否经过安全评价;是否存在人为分隔,大量使用易燃材料,乱拉乱接、乱堆乱放、乱用火电气;是否违反居住房屋安全使用政策法规,随意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乱改造、乱分割、乱装修、乱挖承重墙等。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建立隐患清单,跟踪销号、闭环管理。其中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由区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由区消防救援大队提请区政府统一挂牌督办。对发现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问题隐患及时抄告相关职能单位,接受抄告的单位要及时处置。

(四)严格执法、铁腕整治。

1.严格落实“十二个一律”措施。即:(1)对无证无照经营的一律取缔;(2)对生产加工区域疏散通道不足2个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占用、堵塞、封闭以及其他妨碍人员疏散情形且当场不能整改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3)违章搭建厂棚占用间距,影响消防安全及火灾扑救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4)未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或未制定危化品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5)易燃易爆场所未按标准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电气不防爆,设备设施未按要求进行静电接地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6)易燃易爆危化品使用环节采用不易导除静电的塑料管道、塑料容器等设施,燃气装置未设置防熄火或点火失败情况下快速切断燃气紧急切断阀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7)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依法限期拆除;(8)生产加工区域与储存区域未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进行有效分隔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内违规住人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9)未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危化品储存场地或危化品超量存放、禁忌物质混放混存,危化品存放场地和使用场所未张贴安全周知卡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10)易燃易爆危化品存放场地和使用场所未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或配备的器材设施不完好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11)员工不掌握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四懂三会”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12)对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采取吊销证照、停产整顿、取缔关闭等执法措施。同时要坚决采取停建、停电、停供、扣押等强制执法措施,确保有效整治;

2.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对触犯刑律的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做到从严查处、从重处罚。

(五)加强培训、增强能力。

危化品使用单位和“两小”企业依法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要求,并实行分级分类培训。积极发挥党组织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相关服务。

1.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集中组织所有危化品使用单位负责人、安管员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并建立制度;

2.采用简明易懂的培训教材,对“两小”企业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进行集中消防安全工作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四懂三会”(懂岗位消防流程、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起火灾)培训,使员工掌握基本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实现企业各类人员培训率100%;

3.依托“知行学堂”,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六)狠抓教育、落实责任。

加强对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制教育,大力宣传一批在主题教育中推进安全整治的典型案例,督促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重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依法配备安管员或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加快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诚信体系,建立实施“红”“黑”名单制度,以诚信管理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七)安全评价、源头管理。

落实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企业设立的安全负面清单,年底前危险性较高、使用量较大或使用重点监管危化品的企业要完成安全评价。2020年6月底前所有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企业要进行安全评价。对评价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落实整改。今后,凡新设立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企业,都要进行安全评价。

(八)改善条件、提升本质。

紧紧盯住一些安全条件差、安全管理弱的小微企业,牢牢抓住易导致群死群伤的薄弱环节和部位,着力改善安全技术条件。

1.落实或研究提出危化品使用企业更严格的生产工艺、设施设备等安全技术要求,探索实行重点企业、危险作业、危化品仓库等实时监控,并严格控制危化品使用量,严格落实操作现场监护规定;

2.落实或研究制定“两小”企业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提高建筑设防等级,生产加工与储存区之间要采用不燃性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少于2个,窗户、阳台等部位设置金属栅栏时,应确保火灾时易于从内部开启;

3.严格设施配备,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有条件的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扎实推进无违建单位创建,坚决整治影响安全的违法建筑;

5.要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一律予以淘汰;要加大“低散乱”整治力度,切实整治一批无安全保障条件的“两小”企业。要结合“两整两提”工作,加快小微工业园区建设,改造、提升、推动“两小”企业进区入园;

6.开展“锋领企服”行动,发挥党组织作用,主动收集汇总企业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中遇到的烦心事和揪心事,联动区有关部门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九)夯实基础,提升能力。

1.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配备。按任务重的不少于5名、其他不少于3名,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执法资格的标准,配足配强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力量,确保监管执法力量与本区域任务相适应;

2.要强化基层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配齐人员、装备,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安全生产协管员队伍建设,“两小”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应设立以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的专职网格员,并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4. 深入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强化各类预案管理和预案演练。

(十)加强研判、严控风险。

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及时报告并治理重大风险和隐患。严格执行《宁波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暂行办法》,定期组织风险辨识,落实管控风险的工作措施。10月起每月召开会议进行会商,根据新增企业、流动人口变化、危险品进出量、违章搭建情况、新增特种设备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等,加强风险研判,认真梳理风险点、管控措施及监督检查重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重点任务分工(见附件),未列明的其他有关单位按“三个必须”要求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大会战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一定要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牢牢守住“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强化安全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要把本次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检视问题、整改问题的重要内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

(二)强化工作联动。要强化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工作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能,相关部门要加强条线业务指导,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牵头组织、上级协调联动的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工作机制。要加强对涉及多部门、跨区域、跨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实现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要主动发挥企业党组织作用,联合群团组织,围绕安全生产开展系列活动。

(三)严格落实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各级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街道人大要加强部门履职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严格执法。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党建办要加强监督,督促干部履职尽责,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将严肃问责。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充分宣传发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动员和教育引导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要发动基层和社会组织力量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事故隐患的举报奖励,对拒不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认真做好主题教育中推进安全整治典型案例的总结宣传。

(五)注重长效管理。认真总结本次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工作好的做法,梳理制定相关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工作制度,固化排查、检查、整治工作及安评、技改等源头管理方面的做法,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本次阶段性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结束后,转入一种制度化、常态化、有效化的工作状态,确保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持续有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