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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仑区2020年度流动人口常态化量化积分的公告

发表日期:2019-12-30 15:03:51 阅读次数: 来源:区流管办

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宁波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和量化积分申评政策有关内容的通知》(甬政办发【2019】5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北仑区2020年流动人口常态化量化积分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不含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生活、工作的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二、申请资料

申请人申请时,应提交所需资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下同)。

(一)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本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二)积分材料

申请人应按照《北仑区2020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表》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三、申请时间及办理程序

(一)申请时间:2020年1月2日—1月31日(不含春节假期)。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申请人直接登录“浙里办”App北仑站“e乡北仑”常态化积分栏目。根据栏目指引填写和提交资料。

2.审核评分。申请人提交一旦成功,立即获取申请分。审核部门登录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对审核资料所涉及的指标内容进行抽查评分,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形成审核分。

3.积分查询及资料更新。申请人在提交申请资料后即可直接登录“e乡北仑”微信公众号“积分查询”栏目实时跟进积分审核进展,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申请时间内,登录“浙里办”App北仑站“e乡北仑”常态化积分栏目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可查询积分总分。

四、其他事宜

申请人需如实填报本人信息、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对采取故意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