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规范有序地推进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办法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所有申请其子女在我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参加量化积分入学管理。
二、申请入学对象
2020年秋季申请在北仑区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含在我区小学就读六年级拟升初中一年级的非户籍学生)。
除上述对象之外,我区不接受义务教育段其他年级非户籍学生插班。
三、申请积分入学的资格条件
1.截至2020年3月31日,申请人夫妻双方(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北仑区(不含大榭开发区)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夫妻任何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不含大榭开发区)合法稳定就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自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已累计按月缴纳满12个月,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月份无效。
四、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已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
如果申请人存在离异、丧偶或配偶服刑、残疾等情况,可仅出示申请人本人《浙江省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异的需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明;丧偶或配偶服刑的,需提供具有关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配偶残疾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
2.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申请时间及程序
(一)申请时间:2020年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申请程序
1.资格查验及申请受理。申请人携带申请积分入学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所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积分专窗进行资格查验和申请积分。申请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现场填写并提交《北仑区2020年度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入学管理申请表》,积分专窗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及积分材料录入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现场打印受理回执。如申请人不符合资格条件,各街道当面告知本人并不予以备注登记。
2.积分查询及资料更新。申请人在提交申请资料后,即生成申请分,审核部门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形成审核分。申请人可直接登录“e乡北仑”微信公众号中“积分查询”栏目实时跟进积分审核进展。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前往积分专窗或登录“浙里办”App北仑站“e乡北仑”积分入学栏目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
3.积分公示。积分受理结束后,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在“e乡北仑”(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浙里办”App北仑站)上对参与本次积分入学人员的名单及最终审核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提出就学申请。公示结束后,区教育局根据各街道空余学位数,划定积分分数线,通过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审核分达到积分分数线者,根据招生公告规定的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到相关学校提出就学申请。
六、注意事项
请各位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尽早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提供虚假或者伪造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情况,一律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且5年内取消再次申请积分资格并作为失信信息纳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地址及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便民服务中心地址 咨询电话
新碶街道 新碶街道明州路166号(新碶街道旁) 86785399
小港街道 小港街道振港路55号便民服务中心 86785870
大碶街道 大碶街道人民北路2号(文化宫东侧) 86786164
柴桥街道 柴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处内) 86787019
霞浦街道 霞浦街道陈华关毛陈60号便民服务中心 86787360
戚家山街道 戚家山街道东海路16号(办事处内) 86786041
春晓街道 春晓街道办事处办证大厅B101 86788265
梅山街道 梅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处一楼西侧) 86788646
白峰街道 白峰街道龙口路43号 86788066
郭巨街道 郭巨街道福民路77号 86789529
北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