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交警通常会根据双方行驶路线、车速、有无过错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若事故中的一方是宠物狗,那么,又该如何认定谁对谁错呢?近日,北仑交警对一起宠物狗撞伤骑车人的事故作出了处罚。
日前,石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镇大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庐山路口,突然从旁边蹿出一条小狗,来不及躲避的石女士和小狗撞在了一起,由于惯性加上强大的撞击力,石女士重重地摔在地上。
幸好石女士骑车时戴了头盔,经医院检查,仅为轻微伤,并无大碍。随后,交警部门对这起交通事故做出判罚:由于狗主人汤先生没有管理好自己的宠物狗导致事故的发生,负事故全部责任,赔偿石女士相关损失及医药费。
交警提醒市民,在骑乘电动车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这起事故中若石女士没有戴头盔,后果不堪设想。同时呼吁养狗户,带着狗狗外出时,一定要系好狗绳,牵绳行走,切莫让狗放任自流,以免发生事故,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损失。(记者 余姣姣 通讯员 张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