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为躲避违停处罚 移花接木贴罚单仍被识破
发布时间:2018-08-02 14:50:44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阅读次数:

0801新碶中队:移花接木贴罚单,欲避罚仍被识别.JPG

  北仑城区一车主在人行道上违章停车,因为怕被城管队员抄告,竟然 “灵机一动”,自作聪明,将附近其他车辆的抄告单,贴在这里自己的车窗上,企图掩人耳目,“蒙混过关”,逃避处罚。日前,在北仑区宝山路上,新碶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的执法队员在处理人行道违章停车的时候,发现了这样一桩怪事,有一辆车上贴着一张本不应属于它的“奇怪”的抄告单。

  9点左右,新碶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的执法队员按照日常工作要求,对宝山路一带进行例行巡查,发现在娘舅大石头门前的人行道有多辆违停车辆,随即逐一进行取证并抄告。完成后,又赶忙去其他地方进行巡查和执法工作。

  在来回巡查路过该路段的时候,执法队员发现了新增一辆银灰色宝骏商务车违章停放在人行道上。于是,照例要对该车进行违停抄告。然后正当执法队员拿出抄告单的时候,却诧异地发现在这辆银灰色宝骏商务车的车窗上,竟然已经贴了一张抄告单。再仔细一看,这张抄告单确定是今天才开出的,违停位置也是宝山路,但是抄告单上的车牌号码和这辆车的车牌号码显然是对不上的。执法队员环顾四周后,看出了其中的蹊跷。原来是这张抄告单原本应该是属于旁边一辆黑色雪佛兰轿车的,被银灰色宝骏商务车主拿来,贴在自己的车上,为的是逃避违停处罚。

  执法队员立即将该抄告单“物归原主”,同时按照规定对这辆银灰色宝骏商务车进行取证和抄告。正当这个时候,银灰色宝骏商务车的车主匆忙赶来,准备将车驶离人行道。执法队立刻对他进行了严肃地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非停车位上停放机动车。若机动车随意停放在人行道上,不仅会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而且会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其次,每个执法队员都有固定的包干路段,对于抄告过的车辆,都有一定印象,如果想通过这样的“移花接木”的方式,逃避处罚,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希望各位车主能够规范停车,有序停车,文明停车,共同营造北仑安全、畅通、和谐的市容秩序和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