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年积分入学政策跟往年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2019年积分入学政策跟2018年相比有较大变化,主要是申请资格条件减少、操作流程简化。
一是简化了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审核手续,2019年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近期妇科检验证明,既往有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一样可以参加积分入学申请,但是在积分的时候须做扣分处理。
二是申请人只需提交在北仑参加社保的账号(个人身份证号)即可,由相关部门查验参保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积分。
三是不再要求申请人到人民银行查询和提交个人信用状况,改由相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到宁波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个人信用状况。
四是积分管理办法较往年有所变化,具体内容参见《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
其他要求都与往年一致。
操作流程方面:与上年无变化,仍将资格审查环节直接与积分环节合并办理。①对于符合申请入学条件,且已经有积分的人员,可直接带积分入学相关材料到所在街道报名;②对于符合申请入学条件,但尚未进行积分的人员,可以带积分入学相关材料(详见《公告》)和量化积分计分证明材料(详见《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到所在街道同时进行积分和报名。
2.是否具有积分的流动人口都可申请积分入学?
答:在我区居住、工作的流动人口凡符合《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都可以参与流动人口积分,且一年有四次积分时间段,分别在1月、4月、7月和10月。
申请登记时间只有一次,为每年4月份。2019年起始年级新生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为2019年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办理。
3.插班生(转校生)是否也可通过申请积分入学的方式在北仑就读?
答:申请积分入学的对象与以往一样,仍是2019年秋季要求在北仑区就读小学一年级(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初中一年级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含在我区小学就读六年级拟升初中一年级的学生)。
对于义务教育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非户籍适龄儿童以外的其他年级插班生(转校生),不能申请积分入学,也不允许插班(户籍迁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