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现将《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17〕1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早日跻身全国一流强区最前列和国家级新区行列”的战略部署,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以“政府提效、服务提质”为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运用,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倒逼各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努力让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服务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全面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并努力在与企业、老百姓关系紧密的领域率先突破,早出成果。
(二)全面梳理,分步快走。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订清单,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分类施策,对各类办事事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分期分批尽快对外发布实施。
(三)统一标准,强化监督。抓紧规范各类事项“最多跑一次”的标准体系,优化完善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建立健全办事事项督查评估机制,倒逼各部门提升效能、优化服务。
(四)条块结合,加强指导。区级有关部门要勇于改革、率先垂范,同时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各街道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要不等不靠,切实抓好落实。坚持上下齐抓联动,形成合力。
三、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总牵头、总协调,加强工作督查落实,并负责牵头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
区编委办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日常协调、督促和指导,牵头做好基层“四个平台”建设,负责公共服务事项中“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梳理、审核和汇总等工作。
区审管办负责牵头行政审批服务“四个集成”改革、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负责行政审批类事项中“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梳理、审核和汇总等工作。
区法制办负责牵头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相关领域工作,并加强改革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工作,负责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事项中“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梳理、审核和汇总等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牵头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工作,会同区审管办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优化应用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牵头政府非税收入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推进方案,构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建立完善促进各部门加快推进平台实施和平稳运行的长效机制;会同北仑地税局、各执收单位(部门)分步推进行政征收等工作,负责行政征收等事项中“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梳理、审核和汇总等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建立职业资格规范实施的长效机制,在职业资格认定、医保社保办理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负责行政奖励等事项中“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梳理、审核和汇总等工作。
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牵头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等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区信访局负责牵头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完善和“最多跑一次”咨询投诉回应落实等工作。
各有关部门按照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的职责分工、其他相关部门也应根据各自职责,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
四、实施范围
区政府及其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省以下垂直管理各单位。
五、主要任务
(一)梳理公开“最多跑一次”事项。以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梳理依相对人申请由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办事事项。深入分析每个事项需要相对人到场次数、网上办事情况以及涉及多个部门办理事项的各个环节,结合法律法规修改和国家、省、市级简政放权情况,提出“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和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条件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根据省、市部署要求,2月底前统一公布一批已经做到和马上能做到的“最多跑一次”或“零上门”事项,3月底前再梳理公布一批目前尚未实现、但近期能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精简环节、网上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对于目前难以实现“最多跑一次”要求,以及涉及多个部门办理、且对群众和企业而言仍需跑多次的事项,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研究提出深化改革、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的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争取三季度前再公布若干批“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年底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
(二)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四个集成”建设。按照“上级部署和宁波特色做法上下结合;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虚实结合;普遍工作和重点探索点面结合;推进机构和责任主体统分结合”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格局,依托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服务窗口集成、政务平台集成、审批标准集成和网络系统集成,构筑纵横贯通、紧密配合的全市域一体化审批服务体系,力争实现全市域范围内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距离更近”、“时间更短”的“最多跑一次”目标,让群众和企业在办事过程中享受效率,体验尊重,感受温馨。推进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社会民生事务”等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构建市、县两级政府资源共享、服务同步、紧密配合的一窗式服务,逐步实现市域范围内的“全城通办”。统一全市审批事项及资格条件,整合构建涉及多部门事务的审批工作流程和运作程序。逐步推进审批信息数据的共享互通,消除行政审批服务的空间和时间束缚。
(三)依托“互联网+”融合网上网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政府办事整体效能。继续深化“建设集约、服务集成、数据集聚、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网建设,全面推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透明、高效、规范网上运行,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例, 全面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办理模式,打造网上服务和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政务体系。加快推进公共数据整合和共享利用,建成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统一标准电子证照信息库,推动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数据、证明信息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共享,实现部门办事过程中相关信息“一次采集、多方使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运用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微信平台等多种现代化信息服务技术,开展预审批、网上咨询等服务,逐步将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就近就便办理,扩展实体服务大厅的服务能力。加快各有关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功能升级、联通整合,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建立“最多跑一次”网上评价、电子监察体系,不断扩大全流程网上办事事项范围。
(四)稳步推进基层“四个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街道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6月底之前全区所有街道要基本建成“四个平台”。不断完善区级部门设置在街道的服务窗口,把直接面向基层的各类事项纳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并延伸至村(社区) ,“零距离”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要充分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完善街道网上服务站,设立村(社区)网上服务点,推广就近申报、多点办理、全域通办、多级联办等服务。
(五)全面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推动执法标准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严格监管程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制度,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优化现有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工作流程,规范裁量标准,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执行、一次到位”等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积极推进信息化执法,运用数据共享、信息互联手段,探索智慧监管、技术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推进便利化执法,以执法人员的“多跑”换取当事人的“少跑”。同时,探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综合监管信用体系、审慎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创新。
(六)深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按照“能整则整”的原则,进一步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对接,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数据库,发挥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的作用,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都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或网上咨询,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强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运行和督办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统一平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街道“四个平台”、区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等有效衔接,发挥信息互通共享作用,做好统一平台大数据的分析应用,及时回应解决“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做到“群众有诉求、部门须回应”。
(七)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制度性、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实现在各类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主体信用信息。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并与政府部门许可、处罚和监管工作有效衔接。
(八)着力推进政府职能优化转移。依托“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积极探索部门职能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并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领域,逐步把社会能够自主解决、行业组织能自律管理的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继续精减行政事项,实现政府权力“瘦身”,从源头上减少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的次数。进一步简政放权,缩小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按照即将修订的《宁波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持续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收费,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实行容缺受理,取消各类增加群众和企业办事手续的证明和盖章,清理前置中介服务,简化行政征收程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编委办、区审管办、区法制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国土资源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局等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编委办。各部门(单位)、各街道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加快推动改革落地。
(二)强化考核监督。将“最多跑一次”改革纳入区级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督查评估制度,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和单位,以及违反规定和改革要求的人和事,依法依规进行问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要强化部门之间业务协同,加强业务指导、统筹督查和系统把控,把“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列入系统内部考核。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单位)、各街道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