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73U/2016-00774
组配分类 收费项目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16-04-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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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收费项目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16-04-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物价
关于天瑞峰景里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瑞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天瑞峰景里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参照《关于印发宁波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甬价费〔2012〕24号)等相关规定,鉴于你公司开发建设的天瑞峰景里住宅项目(位于江南公路与东海路交叉口西南侧,即戚家山宾馆北侧)将按宁波市前期物业服务标准要求进行服务的情况,经研究,函复如下:

  天瑞峰景里小区高层住宅前期物业综合服务内容按《关于测定公布宁波市普通多层住宅前期物业综合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的通知》(甬价管〔2008〕169号)规定的一级服务标准执行,其前期物业综合服务费基准价核定为每月每平方米1.90元。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0.20元,具体收费标准在规定范围内通过项目招投标确定。

  你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发布的《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检[2004]1428号),在房屋销售前向购房者明示有关价格。

北仑区物价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