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4473U/2016-00768 | ||
组配分类 | 收费项目 | 发布机构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16-0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物价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4473U/2016-00768 |
组配分类 | 收费项目 |
发布机构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16-0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物价 |
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根据宁波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公交客运票价定价权限及票价核准程序的通知》(甬价管〔2016〕3号)精神,为规范公交客运票价管理,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结合我区实际,简化公交客运票价核准程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公交一票制票价核准程序
(一)经市或区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调整,拟采用一票制的公交线路,区物价局不再逐条线路核准票价。其中,公交线路配置高档车型的,客运票价每票不超过2元;配置中档及以下车型的,每票不超过1元。
(二)公交线路运营前,你单位应当将线路编码、开通时间、起讫站名称、线路站点和里程、车型、票制和票价、交通主管部门线路批准文件(复印件)等报送区物价局。
二、关于公交逐条核准票价管理
(一)经市或区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调整,拟采用分段计价票制,或每票超过2元一票制的公交线路,仍需逐条报区物价局核准。
(二)逐条核准公交客运票价的,你单位提交的要求核准票价函件中需要包含线路编码、开通时间、起讫站名称、线路站点和里程、车型、拟采用票制和票价、各站点间里程等内容,并附交通主管部门线路批准文件(复印件)。
三、本通知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北仑区物价局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