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734271723H/2013-26896
组配分类 部门工作 发布机构 区监管办(交管办)
成文日期 2013-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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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监管办(交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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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工作
北仑区监管办(交管办)2013年工作总结2014年工作思路

  区监管办(交管办)在区委、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三思三创”活动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区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构建诚信体系市场,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创新制度建设,推进交易平台建设,在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我办构建工程建设领域红黑名单制度被中纪委肯定,中国纪检监察报整版进行推广报道。

  一、2013年工作总结

  (一)有效深化“红黑名单”制度,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1.拓展“红名单”名录,预选承包商制度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一是为规范营造林项目的实施,会同区农林局研究北仑区营造林改造项目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实施方案,拟订《2013年-2014年度北仑区营造林改造项目设计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文件》。完成2013年-2014年度北仑区营造林改造项目设计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活动,产生五家设计承包商。二是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供应商能力和商品质量,研究制定了《北仑区(开发区)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实行预选供应商制度的实施方案》《北仑区(开发区)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预选供应商招标文件》,完成了20家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预选供应商招投标活动。今年还完成了政府采购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预选。至今年底,我区有200多家优质企业入选预选承包商名录。

  2.充分发挥“黑名单”作用,失信惩戒得到有效落实。我办针对黑名单分散的现状,对黑名单进行了汇总统一。设立黑名单曝光台,分为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两类,将宁波工程建设网、北仑住建局网、宁波水利网、浙江交通网等工程建设类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浙江省采购网、宁波采购网、北仑招投标中心网公示的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进行集中曝光。同时将各行业行政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监督意见及时反映在曝光台。2013年,清退了2012年度考评不合格的41家建筑企业,净化了我区建筑市场。制定出台《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非罪行贿行为查询的实施办法》,把有行贿行为但情节轻微,检察院不予起诉或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的当事人和单位也纳入“黑名单”范围,进一步加大了打击行贿行为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市场行贿行为的发生。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该办法具有积极意义,值得全市各相关单位参考”。

  3.强化履约评价制度,标后监管得到了加强。一是根据《北仑区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相关分解任务,修改完善我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专栏”,确保信息公开更加及时、准确。制定并印发了《北仑区(开发区)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及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办法》,完善相应推进机制,进一步健全了我区工程建设领域、政府采购市场的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规范供应商行为。二是根据《北仑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履约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操作办法和评价流程,从质量安全管理、工程进度控制、人员机械设备配备等评价指标入手,完成16个建设单位66家承包商的118个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履约评价工作。其中有30个项目被评为优秀,有81个被评为良好,有7个项目被评为基本合格,无不合格等级项目。

  (二)有效发挥部门联动机制,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体系取得新突破

  1.部门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主动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做好区级重大项目协调工作。积极参与梅山水道工程、滨海国际学校、滨海新城医院等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牵头做好812人防工程、滨海金融大厦、江南公路绿化提升工程等20多个项目的协调推进。二是加强建设项目调研。协同督委办等部门走访建筑工务局、滨海建设投资公司、滨江建设投资公司、梅山水道指挥部等7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区里部分重大项目建设得到顺利实施。

  2.联动督查规范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加强重大项目资格审查和招标工作现场监管。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滨海国际学校体育器材、分体空调采购等竞争性谈判、梅山水道工程原位观测项目招标等10多个项目实施现场监管。二是开展专项工程监督检查工作。会同绿网办、监察局、评审中心等部门分三组开展绿网工程建设大检查,完成22个项目的检查工作。三是编发2013年《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信息》,强化对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掌握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存在的困难以及建设进度。

  3.发挥行政主管部门力量,落实投诉处理和问责制度。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等投诉质疑处理工作。截至10月份,共受理梅山水道清淤工程等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内的各种投诉、质疑件40余起。有诉必应,督促招标人及建设主管部门认真核实投诉事项,对查实情况确实的案件按规定整改,并将整改意见如实回复给投诉人。对其他一些申诉、投诉、信访也做了相应妥善处理和答复。严肃查处多起突出问题,问责建设单位2家、施工单位6家、监理单位2家,相关负责人员10余人次。

  4.发挥各部门管理系统优势,建设智慧监管系统。充分利用各部门项目管理系统的资源优势,建设政府投资项目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对建设项目生命全周期的监管。2月底完成设计单位招标,经过设计前调研,方案确认,整体设计,设备采购,目前已经完成经过智慧监管系统整体设计,完成建设单位、评审部门、审批部门的数据接入,正在协调招投标数据交换,开始系统调试。

  (三)创新监管机制,制度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果

  1.集中代建机构改革成效得到显现。项目建设单位建筑工务局在去年实施改革后,已经运行了一年有余,今年我办专题调研区政府投资项目集中代建机构(区建筑工务局)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仑区政府投资项目集中代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仑政【2012】25号)文件的具体情况。并将机构改革近一年来的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形成报告向区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经改革后,机构设置更趋合理,廉政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实现了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工资能高能低的要求,推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得到推进。针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出租和处置管理不规范的情况。我办会同区财政局、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区30多个部门、街道乡镇及下属单位的公有房产出租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摸清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出租出让的基本情况。制定出台了《北仑区(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进场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北仑区(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公开招租和处置操作规程(试行)》,明确了统一进场竞价招租的各项要求和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我区公有房屋出租以及其他国有产权出售、转让行为。今年已经顺利完成截至10月已完成8期公房交易项目,涉及房产20余处。并会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财政局等完成对拍卖机构的征集、使用和管理制度的制定。探索特许经营权市场化,按照成熟一项推广一项的要求,我办会同区交通局顺利实施了我区区域出租车营运权公开招标工作。

  3.调研向广度深度发展,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一是根据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仑监(交)办【2012】13号文件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并会同区住建局等单位完成了《北仑区(开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试行)》和《北仑区(开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的修改补充,拟定完成《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通知》,不断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环节和程序。二是开展街道(乡镇)小型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调研活动,完成调研课题《关于推进小型工程招投标平台健康发展的实践与思考》,深入剖析当前街道(乡镇)小型平台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理清了问题的根源,提出了解决困难的新办法。三是调研开发区市政园林公司。为进一步理清开发区市政园林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牵头对其开展了深入调研,掌握了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瓶颈,针对性提出了下一步完善的工作方向,形成相关报告报区领导审阅。四是专题座谈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借资质挂靠、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有效措施和办法;调研我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的数量、资质、承接业务量等主要情况;总结分析当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现状和不足之处,探索研究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有效途径,拟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若干补充规定》并报区有关领导审阅。

  (四)加强交易平台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建设更趋规范

  1.加强区级交易平台建设管理。一是指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网上交易管理服务系统,开发预选承包商系统专用模块,开发评标专用模块,建设远程评标系统,扩展网上评标系统的电子评标能力。落实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统计报表及统计报告制度,委托开发商开发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统计、查询系统专用模块。二是区交易平台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在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项目招标服务评价暂行办法》,推行招标代理机构评价工作,规范中介机构行为。2013年1-10月区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1313宗;实现交易总额118.7亿元,增效节资5.42亿元,增效节资率4.36%。

  2.加强街道(乡镇)小型平台管理指导。一是加强业务人员素质提高,有50多人次参加培训。组织全区街道(乡镇)交易工作人员参加市交管办、市招投标协会组织的招投标业务培训,邀请政府采购入围代理机构专业人员来我区进行政府采购专题培训,提高交易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操作水平。二是继续提供街道(乡镇)的交流平台,提高业务水平。完成第6期《街道(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动态》简报。通过建立区公共资源工作QQ群,促进街道(乡镇)交易操作人员的沟通、交流、学习。三是规范街道乡镇内部审批制度,继续实施预算超50万元项目及邀请招标项目的备案制度,并对违反规定的项目及时提出建议,规范项目操作,今年完成150多个项目的备案。四是指导拓展交易范围,切实提高农村“三资”项目进场数量。2013年街道(乡镇)平台1-10月进场交易303宗,交易总额3.70亿元,增效节资2170万元。五是指导各街道(乡镇)创建2012年度“宁波市示范小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月份大碶街道、柴桥街道小型平台复评成功,小港街道、霞浦街道小型平台创建成功。我区“宁波市示范小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创建率为各县市区最高。

  (五)强化效能建设,单位管理体系取得新提升

  1. 落实学习教育机制,提升干部政治思想素质。一是加强政治学习。通过党组中心组、支部专题教育、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精研细读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学习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大会以及区纪委七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参观区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囚犯的一天》警示教育片,参加法院庭审教育。三是学习各项制度。学习了《廉洁准则》《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的八项规定省委的“六个严禁”。学习落实区委办、区府办印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经过学习教育,干部的思想认识、党性觉悟、自律意识、廉政效果得到明显提高。

  2. 加强管理制度落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按规定召开班子成员述职述廉会、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制定《监管办(交管办)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将全年12项重点工作进行逐条分解,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二是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作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通过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经费管理。在经费开支上,严格执行事前申报,财政局审核,领导审批的报销程序。严格执行外出考察审批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制度。四是深化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实施中层负责人评价机制,排查职责岗位风险点和梗阻点,制定防范措施,强化监督;完成2013年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实施拆除违法建筑“零违建”报告制;开展中层以上干部会员卡零持有报告工作。五是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开通的优势结合北仑之窗的信息公开专栏,认真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增加工作的公开透明性,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3. 加强基层党建,增强组织活力。今年完成了支部改选工作,定期组织党员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完成“考学”试卷。扎实推进“三叶草”党建活动,扎实开展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三服务”活动。完成全体党员干部家庭住址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提高志愿服务工作成效,组织人员到霞浦参加政府综合口的植树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区直机关党员干部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学雷锋志愿活动。深入开展与白峰镇东港社区支部的结对活动。按照《关于开展优秀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办制定创建“智慧监管服务发展”优质服务品牌实施方案,开展相应活动。连续两年支部获评“学习型”党支部。

  4. 扎实推进其他各类工作。扎实开展普法工作,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认真做好单位保密工作,严格管理涉密文件、计算机和存储介质;圆满完成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129、87两个提案的办理工作,提案答复得到政协委员的认可;积极开展综合档案室创等级工作,上半年成功创建市二级综合档案室;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市场化等九个分项指标的自评自查工作,编印新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积极配合省审计组做好我区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013年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各方主体职责落实不够,造成项目资金浪费、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二是建筑企业为了眼前利益,未规范管理,不注重诚信,造成串围标、资质挂靠现象存在;三是街道(乡镇)小型项目随着经济发展,管理办法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我们继续在区委、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我区工作大局,立足管理制度改革,切实推进诚信体系、监管体系、服务体系等三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水平,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和良好的环境,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提升工程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1.进一步推进落实我区预选承包商制度。要成立区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工作领导小组,并会同区水利局、农林局、建筑工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新一轮的各名录类别的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工作。要继续拓展预选承包商制度的应用,逐步向监理、设计、招标代理等工程建设领域全过程拓展。

  2.进一步完善不良行为公示办法。会同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的实施主体研究制定相应行业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公示期限,完善不良行为公示途径,全面实现不良行为等信用信息的联网查询工作。

  3. 进一步落实履约评价办法。根据《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履约评价办法》,继续落实对全区所有采用预选承包商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履约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我区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活动录用和清退的重要依据。

  (二)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着力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管体系建设

  1.从宏观角度加强监管。深入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调研工作,深层次地分析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办法措施,用制度管理项目,用程序指导管理,从整体上推进各项管理工作。

  2. 加强投诉处理和专项检查。认真受理各类有效投诉,着力查处一批典型、影响力大的借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案件。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改等部门开展重点项目专项检查,针对项目立项到竣工结算的各个环节,通报检查中暴露的重要问题。通过投诉件处理和专项检查,提高我区建筑业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净化我区建筑市场环境。

  3.加强对其他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管理。进一步理顺机制,从源头上切实加强对其他类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管理,强化招标备案审查、突出交易现场督察、落实纠纷质疑复查,全面规范交易各相关环节。

  4.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智慧监管系统作用。在智慧监管系统成功调试的基础上,继续抓好系统的完善工作。建立系统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系统的分析和预警功能,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依据,将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问题解决在苗头上,实现对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监管。

  (三)进一步加强对平台的指导与监督,着力提升交易平台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区、街道(乡镇)二级平台管理。指导区级平台继续完善网上服务系统,推进统一表式模块的应用,完善电子评标系统开发建设,启动电子(远程)投标系统建设。完善小型平台管理制度。根据我区小型平台的调研成果,研究制定出台全区统一的、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与评标办法。

  2.进一步拓展交易平台交易范围。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意见》和市监察局、财政局、国资委、交管办联合发文的《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拓展目录的通知》两个文件要求,稳步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各项工作,制定出台公共空间户外广告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3.加强对小型平台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小型平台工作人员参加省区市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选择交易管理工作相对出色的街道(乡镇)小型平台,组织召开全区小型平台现场观摩会议,现场培训、讨论、学习,切实提高小型平台服务水平。

  4.加强对小型项目的监督检查。会同区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评审中心,不定期地对规模较大的小型建设工程进行专项检查,掌握小型工程的前期工作、招投标管理、建设管理和造价审核等方面的情况,尤其对小型平台招投标的项目进行实质性督查,严厉打击其中的串标行为、人员不到位等的不良行为,净化小型平台招投标环境和建设市场环境,进一步提高小型项目整体建设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升机关工作作风

  1.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项措施。结合中层负责人效能评价工作继续开展好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干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培养工作。努力为干部提供学习和培训的机会,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区里统一安排,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将学习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切实做到思想上有触动、认识上有提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关注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继续开展破题解难活动。

  3.深入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加强综合协调、公文管理、会议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工作,促进机关规范管理。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创建节约型机关。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落实信息公开,提高法制意识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支部、工会、妇联工作,提高单位团队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