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73U/2011-00472
组配分类 收费项目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11-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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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收费项目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11-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物价
关于“东海明园”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仑价【2011】5号

浙江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东海明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北仑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仑价【2006】2号)等有关规定,对“东海明园”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综合服务费:高层住宅1.50元∕平方米·月,中高层住宅1.20元∕平方米·月。

二、房屋共有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费:高层、中高层住宅2.00元∕平方米·年。

三、装潢垃圾清运费:住宅1.50元/平方米。

四、停车管理费:

住宅小区内,产权属于业主个人所有的地下集中停车库,30元/位·月。

上述核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至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止。

北仑区物价局

2011年2月22日

附件:仑价【2011】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