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4473U/2009-00421 | ||
组配分类 | 收费项目 | 发布机构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09-0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物价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4473U/2009-00421 |
组配分类 | 收费项目 |
发布机构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09-0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物价 |
仑价【2009】2号
新矸曙光小学、新星小学、育英小学、东城小学、大矸向阳小学、霞浦山前小学、小港红星小学、新棉小学:
你们关于申请收费标准调整的报告悉。鉴于学校各项费用支出增多,现行收费标准偏低的实际,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学费:一至六年级每生每学期750元,此标准暂不上浮,允许下浮。
二、代办服务收费及其他事项仍按仑价【2004】18号《关于加强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仑价【2008】34号《关于规范高中段学校和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通知》文件执行。
三、本批复自2009年春季开学起执行。收费前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2009年1月21日
主题词:教育 收费 批复
抄送:宁波市物价局,区府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宁波市北仑区物价局 2009年1月21日印发
附件:仑价【2009】2号附件北仑区民办小学收费申请汇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