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49B/2008-132815
组配分类 十一五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08-05-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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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十一五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08-05-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宁波市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摘要)

在实现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中,人口是关键因素。调控人口数量、优化人口结构、推进人口合理分布、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将我市建设成为一个现代化大都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确保我市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打造区域发展的良好人口环境,根据《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人口变动的实际情况与人口发展运行的自身规律,制定本规划。

人口发展

一、“十五”人口发展的基本情况

“十五”时期,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深化改革,积极创新,为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全市人口发展总体呈健康发展态势。户籍人口总量增长平稳,“十五”时期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78‰,人口出生继续保持稳定的低生育水平;常住人口总量持续增长,外来流动人口已成为我市常住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口年龄结构变动总体平稳,全市劳动力数量继续处于丰富状态,随着大量外来劳动力的迅速流入,常住人口中的适龄劳动力激增,全市处在了极好的“人口红利期”;人口老龄化进程表现出双重性,一方面户籍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深,另一方面,常住人口老龄化得到缓解;总人口性别比平稳,出生人口性别比略有升高;人口城镇化水平逐年提升,区域人口分布小幅变动;户籍人口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稳步提高。这些都为我市“十一五”时期的发展,为开创未来人口工作的新局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十一五”人口发展面临的宏观形势与主要问题

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变动发展、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将对“十一五”期间及未来一段时期我市人口变动发展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从国家的宏观政策看,一是我国将继续坚持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分布与城市发展的空间分布要求不相适应。当前,我市区域人口分布不尽合理,与宁波城市总体发展战略提出的中心城区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组团式布局结构、构建 “两带”“三片”“双心”的城市空间形态格局不相适应,与区域功能定位及产业发展不相适应。全市外来流动人口的大量流入,又导致某部分区域人口集聚过快。实现区域的人口发展与经济发展功能定位相结合,推进全市人口的合理分布是“十一五”期间面临的一项严峻挑战。

整体人口素质制约城市综合实力的提高。健康素质不甚理想。2005年,我市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3.87‰,较2002年的10.40‰有所上升,先天残疾儿童不仅给家庭、也给全社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和负担。各种职业病、传染病严重威胁群众身体健康,2005年,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373.07/10万(统计对象含外来流动人口),较2000年的258.91/10万(统计对象为户籍人口)明显上升。

科学文化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比重、技师和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总量等指标与长三角主要城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同时,快速集聚的大量外来人口将使我市面临如何提高外来人口文化和劳动技能素质的问题。

人口需求变动对政府管理服务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科技等公共服务的需求将发生变动,这就要求政府的公共政策更加符合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能力。

统筹解决人口发展问题的机制亟待建立。我市常住人口数量的迅速增长,人口流动加剧,增加了人口综合治理的难度,急需创新多部门合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机制,急需整合、规范并形成覆盖人口社会、人口经济、人口生态环境、人口区域分布等内容的人口信息系统,为我市人口发展宏观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三、“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口发展的基本规律,以推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构建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为主线,创新、完善人口综合治理和宏观调控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制度创新,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我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指导原则

1、坚持先进的人口发展理念

树立现代人口安全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充分发挥政府在人口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地位。积极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维护全市居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其生活质量,努力提高全市人口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减少影响宁波人口安全的潜在因素。

2、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

确立和发挥人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和能动作用,协调人口与经济、社会政策,统筹人口、经济、社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将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推进人口合理分布,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作为工作核心,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3、坚持走人口综合治理道路

建设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人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打造依法管理、合理行政、高效行政的良好人口管理法治环境;积极进行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形成人口发展的近中期目标与长远发展战略目标的有机结合;转变政府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口调控与管理手段,形成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利益导向机制,融人口管理与优质服务为一体,以优质服务推动人口管理。

4、坚持人口宏观调控与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并举的方针

在稳定户籍人口低生育水平基础上,通过劳动力市场调节,推进外来人口有序流动,努力形成与“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人居环境改善相适应的适度人口规模。积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依靠产业结构升级、发展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来集聚人才,打造培养人才、引进人才、运用人才的良好环境,建设适应我市科技创新需要的人才高地。

(三)总体目标

继续保持稳定的户籍人口低生育水平,全市期末户籍总人口预期在585万人左右,常住人口(按“五普”统计口径)总量适度增加,预期达到700万人左右;群众普遍享有较好的医疗保健服务,人口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2‰以下,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250/10万以内,户籍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77岁;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基础教育,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市民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0.5年,各级各类人才资源总量达到80万人;初步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社会保障体系;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以内;人口城市化水平达到65%以上。

四、“十一五”时期人口发展的主要任务

人口问题本质上是发展问题,“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人口、产业、基础设施、资源和环境等五大要素。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围绕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以及实施“六大联动”“平安宁波”两大战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改善人口分布,打造可持续发展的良好人口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一)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保持人口总量适度增长

——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优质服务,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有效降低流动人口的生育水平。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扎实推进婚育文明建设,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科学的婚育观。

——积极推进人口的有序流动。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充分利用劳动力市场的调节杠杆,强化就业供求信息的统计和公布制度,减少外来求职求业人员的盲目流入。改进和完善外来流动人口管理体制与机制,引导外来流动人口的理性流入。同时,加强对外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

(二)实施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战略,提高人口素质

——提高人口健康水平。坚持广覆盖、有重点的健康宣传教育,促进广大群众树立起自我保健和健康意识。积极传播婚前医学检查知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婚孕前医学检查率,全面实施免费“三项优生监测”,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降低出生人口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探索0-3岁医教结合的道路,推进优生优育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公共医疗卫生与计生服务体系,提高人口健康水平,力争人人享受公平、便捷的医疗卫生和计生优质服务。建立健全疾病监测和预警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加大艾滋病、性病、肝病等重大传染病及矽肺等职业病的预防宣传和防治工作,保障人口安全。以建设体育强市为目标,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增强体育公共服务能力,提高群众的健康素质。

——提升人口的文化教育水平。加快文化大市建设,努力增强全社会的思想凝聚力。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扎实推进文化精品、文化品牌、文化阵地、文化保护“四大工程”,丰富群众文化资源,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群众文化素养。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完成新一轮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条件,不断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化、职业教育优质化、高等教育普及化、公民教育终身化,加快构建具有宁波特色、充满活力的现代服务型教育体系。高标准普及基础教育,普通高校在校生数达14万人以上,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总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人口的比重。顺应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改革职业教育方式,更新教育内容,培养多层次的实用型人才。大力发展远程教育、成人教育,拓宽自考途径,形成终身学习教育的良好氛围。

——优化人口劳动技能结构。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能力培训,完善政府和个人共同分担的培训经费投入机制,对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的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实行补助或奖励。围绕宁波产业发展和功能定位,重点培养高级技能人才和紧缺型技能人才,全面提升就业人员的劳动技能水平,初步形成门类齐全、结构合理、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三)全面落实城市发展战略部署,推进区域人口合理分布

——积极推进新建中心城区的人口合理集聚。紧扣未来宁波中心城区重点建设东部新城、鄞州新城区、北仑新城区、镇海新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科技园区的城市发展格局,结合其发展功能定位,以住宅建设、交通建设为手段,积极引导人口向这些重点建设区域集聚,逐渐形成环境优美、生态环保的居住生活区,为实现规划的新建城区中期、远期人口规模目标奠定基础。

——发挥各县(市)都市区人口集聚的优势。继续壮大余姚、慈溪、奉化及宁海县、象山县的经济实力,在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发挥余姚市区、慈溪市区、奉化市区及宁海县城区、象山县城区集聚人口,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的作用。

——促进小城镇发展,建设农村人口城镇化的蓄水池。推进农村人口城镇化,按照统筹城乡发展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思路,有计划地拆并部分自然、行政村,高标准、高起点建设中心镇及中心村,通过产业纽带,引导分散居住的农村人口向中心镇或中心村集聚,形成人口集聚的规模效应,逐步发展各具特色的小城镇。

——推进人口合理分布与区域功能定位的有机结合。严格按照《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的“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分布,推进新建中心城区、县(市)都市区及新兴产业园区的人口合理集聚。同时,通过控制开发力度,适度控制西部、南部山地生态管护区、农林生态控制区、水源涵养区的人口数量,逐步实现人口分布有聚有疏、团组布局,实现各区域人口的规模适应产业发展的需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四)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加深的挑战

——建立和完善适宜的社会基本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补充保险,统筹规划,兼顾公平,扩大社会保障的融资渠道,构筑新型养老保险体系。

——提高老年人口的健康水平。探索建立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的促进体系,倡导“积极老龄社会”,用高素质、知识化应对老龄化,通过终身学习、终身保健、提高素质,促进老龄健康,努力提高其自我供养能力,减少老年人口对社会救助体系的压力。

——提高城乡老年人口的保障水平。推动农保与城保衔接,加强和完善农村老年人口养老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其保障标准。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农村老年人口的保障水平。

——完善社会化的养老机制和健全养老设施。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积极推广以家庭照顾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供养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模式。针对困难老人和独生子女老人,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和“政府补助养老服务”的机制。重视老龄工作,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健全社区养老托老、休闲保健、文化娱乐、教育培训等各种便民服务。加大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建设社区老年人服务网络和公共养老设施,到2010年,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张,9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起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福利机构(服务中心)。

(五)加强专项治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积极推进文明健康的生育文化建设。以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城市和“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结合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完善,营造男女平等、保护女童、尊重女性的社会氛围,引导群众转变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

——扎实开展依法治理。严厉打击溺婴、贩卖、虐待女婴及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非法收养。要重点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B超使用、染色体检测和终止妊娠药品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定点及凭证引产和报告制度,并加强对医务工作者的法制教育,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六)发展妇女儿童和社会福利事业,促进社会和谐与公平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社会化妇女维权机制,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平等教育等权利。实施“母亲素养工程”,通过母亲素质的提高,影响家庭与社会,促进公民整体素质的提高。高度重视儿童素质的全面提高,优化儿童的教育、卫生资源,提高儿童的基础教育和身心健康水平。加强儿童的思想道德建设,注重儿童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工作网络化的组织体系、社会化的运作体系和法制化的政策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全面推进“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增强残疾人的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为残疾人搭建就业平台,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做好残疾人的扶贫帮困工作。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加强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努力减少贫困人口。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培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减少失业人口,将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援助等专项制度相配套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将丧失劳动能力的常年生活困难人口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积极构建人口综合调控良性互动的新局面

人口发展是一项跨区域、跨部门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在人口发展综合决策、综合调控上的主导作用。政府人口工作重点在于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发展综合调控政策和措施,依法管理、监督各项人口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创造有利于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人口环境。

——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将人口发展综合决策、综合调控摆到工作的重要位置。

——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年会制度。每年召开1-2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以协调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发展问题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重大人口问题进行统一部署,形成相互合作的人口综合调控良性互动的新局面。

——建立人口发展问题智囊组。组建由人口问题专家及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智囊小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为政府人口发展问题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促进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人口发展决策机制的建立,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二)分类调控,研究制定适应综合治理人口的新措施

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应从宁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人口发展变动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一套适应人口综合治理的新措施。

——建立并强化外来流动人口统一管理机构。建立由各级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协调、制定外来流动人口的居住、就业、经营、保险、治安、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等各项地方性政策法规,形成外来流动人口综合治理与服务构架。

——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措施。奖励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广大群众,扶助农村的计生困难家庭户,以继续保持稳定的低生育水平。加大对农村独女计生家庭户的奖励扶助以及提高其养老保障水平,结合“关爱女孩”的活动,运用利益调节,引导群众转变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坚决遏制、处罚用“B超”做性别选择的行为,使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渐走向正常。

——加强国土综合规划,引导人口有序和合理分布。综合评估资源环境承载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科学规划国土资源和功能分区,统筹人口发展与产业分布、就业促进、土地利用、资源承载力、城镇建设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国土综合规划对行政区划、经济区划、生态区划和人口空间分布的指导与制约。同时,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大交通发展、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等在推进人口合理分布中的作用。运用房地住宅业集聚人口与大交通拉动人口搬迁的优势,优化开发住宅区与发展交通,结合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及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各区域人口的合理分布。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制定合理的就业引导政策。产业是集聚人口的主要因素,积极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准入门槛,改变经济发展主要靠大量劳动力投入的增长方式,减缓外来人口集聚的进程。制定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与劳动技能的就业新标准,发挥就业市场调节人口集聚数量、推进人口有序流动的杠杆作用。

——强化房屋租赁管理,提高房屋出租的准入条件。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制定、完善有利于控制人口数量、保护承租人身体健康与利益的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特别是加强城郊结合地区的房屋租赁管理,防止外来人口高密度的、影响社会治安及环境保护的集聚。

(三)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完善科学的人口决策机制

围绕我市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结合产业结构和城区布局调整,抓住社会发展有关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人口发展问题的战略研究和政策研究,发挥人口研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性与战略性决策作用。

—— 积极开展人口发展战略问题的研究。协调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参与人口发展课题的研究工作,在人口发展相关问题的研究基础上,提出人口发展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相关政策性建议,促进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

——加快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建设。建立部门间信息交换制度,定期交换人口信息及相关信息;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设高效、畅通、安全、实用且资源共享的人口信息平台,提高信息的真实性和权威性,为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提供服务;建立和完善面向公众的人口信息公共服务网,建立定期向社会发布人口综合信息制度。

(四)建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公共财政投入体制

——建立稳定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合理界定政府支出范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基础教育、公共卫生、文化体育、就业培训、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投入。人口发展的财政投入水平要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各项政策法规的制定要关注农村和贫困人口。

——利用经济手段,形成良性循环的社会投入机制。通过制定有利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人力资本、卫生保健、人口与计生方面的地方税收政策,鼓励、吸引民间捐资、社会募捐和国际捐赠。提高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水平,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经费的使用要统筹考虑、保证重点,把资金投放的重点放在加强基层工作、完善管理服务网络、增强技术服务和科学管理能力等方面。

(五)改进人口统计监测和人口管理的考核评估

——改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方法。探索建立以常住人口为对象、以常规抽样为主要方法的信息采集、处理、统计、分析体制和机制,对个案信息的采集,逐步由原来的系统内自行采集,转向人口公共信息从相关部门共享与计划生育专业信息自行采集相结合,不断提高统计分析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做好开发利用、处理分析现有数据的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充分发挥统计监测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作用。从实际出发,改进经常性统计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出生缺陷、技术服务、宣传教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等方面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及时反映人口形势、群众对生殖健康的需求及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进展。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数据监测点,分析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监督和服务作用,确保规划的实施。

——建立人口发展规划评估机制。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人口计生委和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人口发展规划,并在“十一五”中期和2010年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实行党政领导、计划生育部门和相关部门分别进行考核。各级要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计划生育事业发展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实施“六大联动”和全面建设“平安宁波”的目标,关注人口安全,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问题,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综合决策,综合治理。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综合治理,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综合协调。

——依法行政,完善政策。坚持奖励和处罚并举、限制和提倡结合,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转变婚育观念;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坚持通过宣传教育和优质的服务,保障和实现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满足群众、服务群众,促进和谐发展。

——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抓重点,破难点,抓两头,带中间,促进地区间平衡发展;坚持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方法,转变作风,拓展职能,创新机制,开拓进取,努力体现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三)主要目标

——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整体提高, 70%以上县(市)、区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标准;人口继续保持平稳低速增长,出生人口素质得到提高。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取得成效。运用人口发展研究成果,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调节生育行为提供信息。积极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在各部门纵向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推进横向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建设。

——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完全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依法管理程序化、村(居)民自治规范化、优质服务制度化、政策推动多元化、综合治理职责化。

——不断提高育龄群众满意程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拓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强化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便民服务,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扶助等政策和制度,使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达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城市建设,转变群众生育观念

积极实施“婚育文明工程”,创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改革创新,加强婚育文化的观念、理论、制度、载体、环境、阵地、媒体、设施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生育文化品牌建设,普及一县一品,力争一县多品,初步形成现代婚育文化普及的城市基本构架。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达标乡镇(街道)达到80%以上,其中先进乡镇(街道)达到40%以上;育龄人群人口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宣传品入户率达到95%以上;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千人以上村级人口学校达到规范标准,示范人口学校达到50%。

开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独生子女教育”活动。加强独生子女教育理念研究,从优化独生子女教育环境、推广正确教育方法入手,探索独生子女教育的有效途径。开展“人口文化进院校”活动,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和预防艾滋病的知识教育。发挥大众传媒和网络的宣传教育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技术装备,推进党校系统人口理论教育和科研工作上新的台阶。

(二) 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

严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落实《我市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实施意见》,提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政务、村(居)务公开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监督。积极落实“宣传先行、政策引导、纠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专项治理力度,严格执行再生育全过程管理、凭证引产、定点引产、B超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措施;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利益导向机制继续完善,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

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领导、综合治理、属地管理、群众参与”的计划生育属地化公共管理新体制,大力推行流动人口“6+6”服务和管理模式(市民化服务+属地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人本化管理,制度化服务+规范化管理, 网络化服务+信息化管理, 效益化服务+乡缘化管理,类别化服务+个性化管理),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五同、五联、五免费”(即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同参与;宣传联动、服务联同、维权联合、整治联手、信息联享;宣传咨询免费、领取避孕药具免费、落实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免费、查孕查环免费、办理婚育生育证明免费),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育龄夫妇享受到以避孕节育为主的市民化服务。健全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目标责任专项评估机制,加快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人口信息异地交换、跨部门共享。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管理服务率达到90%以上,流动人口违法生育逐步减少。

(三)深化优质服务,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以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为抓手,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深入开展。

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工程。通过强化技术服务网络、优化技术服务项目、创新技术服务方式,创品牌、创特色、强优势,吸引更多的育龄群众关注生殖健康。总结推广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五周期项目县经验,逐步推进生殖健康计划;进一步全面推进、规范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对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妇进行分级、规范的随访和咨询服务;加强避孕药具管理,确保群众安全有效地使用药具,保证避孕药具的供应渠道的畅通和避孕药具质量。同时,进一步加强大学生、中学生及流动人口的性健康教育。

实施优生优育优教工程。加强与科研单位的合作,开展优生、优育、优教(以下简称“三优”)科学研究,建立科研基金,并由科研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进一步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到2010年,全市优生“三项”检测率达90%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2‰以下;建立培训基地,对有关医务人员、家庭保育员、托幼机构的教员、保育人员以及社区、村人口学校、家长学校的师资进行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培训;开展“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项目创建活动;在媒体及社区开设“三优”知识普及栏目,加强“三优”宣传品进村入户,推广“优孕通-孕育通”智能卡进社区、进家门,普及“三优”知识;实施“健康母亲”计划和“健康宝宝”计划,建立健全“三优”咨询服务机构,开通城市市民“三优”咨询热线,对婴幼儿及家长进行有针对性的诊断、治疗、康复和咨询指导;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流动人口和残疾人的优生优育优教工作,多渠道设立贫困家庭的疾病救助基金,帮助特困家庭孕产妇和儿童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把家教工作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建立起园、校家长学校和人口学校、社会家长学校相结合的工作体系,使广大家长系统接受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营养学等方面的育人知识,提高群众科学育儿水平。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坚持相关部门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探索包括“计卫合作”在内的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机构建设路子;坚持利用社会资源多渠道地服务育龄人群,构建政府监管、指导的民营化、社会化服务网络,满足广大群众个性化的需求。“十一五”时期,全市要重点加强8个县(市、区)计生指导站和若干个中心乡镇服务站建设,稳定普通乡镇服务站,着力在改善服务环境、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市本级站建设,发展、完善以县级站为龙头、乡镇服务站为纽带、村服务室为基础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建设成为舒适、温馨、保密、迅捷方便、平等尊重的高素质的良好服务环境。

(四)加强发展规划工作,加快人口信息网络建设

深化统计改革。改进、完善统计手段和方式,努力扩大人口信息网络覆盖面,力争到2010年,全市50%以上的村(社区)利用网络开展管理和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统计信息及时率、完整率和准确率得到提高。建立和完善定期报表、专项调查、信息共享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开展人口数据的综合分析和统计服务。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完善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监督等制度,开展基础信息评估工作。

基本建立人口信息跨部门共享机制。依托政府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进一步扩大信息网络规模,建成人口计生部门内部及与相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初步建成跨部门的人口基本信息交换平台;推广应用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优质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加强信息资源综合分析与开发利用,初步建立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系统,努力形成人口和计划生育日常管理、人口预警、决策支持和公共服务等信息化应用体系。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基层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实施基层基础工程。开展“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强镇”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70%以上乡镇(街道)达到省定“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强镇”标准,40%以上村(居)达到省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标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健全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管理与服务体系。在农村综合改革中,要继续稳定乡镇(街道)人口计生管理机构,配备必要数量的人口计生公务员。乡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保证开展工作必要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继续推行村级计生服务员竞聘制、工薪制、专职制,村(居)计生管理员报酬达到市定标准。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健全“村两委负总责、村民搞自治、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领导力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党委、政府每年至少一次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解决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督查事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督查活动。把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纳入政绩考核,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二)加强综合治理。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机制,统筹协调人口战略、规划、政策及与人口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形成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形成部门工作合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三)保障经费投入。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基本建立“县级投入为主、各级共同分担;财政保障为主,其他来源为辅;支出结构优化,项目管理科学;监督体系健全,绩效考评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每年安排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必要的各项经费。

(四)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全面实施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规划、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培养专业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要求,积极实施“人员准入、培养使用、有效激励、监督退出”等人事制度;全面深化公务员队伍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率先探索干部职业化教育的发展路子,逐步建立并完善以职业教育为基础,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主的终身教育网络,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抓好公务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重视并强化以提高业务能力为重点的实践锻炼;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继续开展争做育龄群众贴心人活动。到“十一五”期末,人口计生部门公务员基本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45周岁以下基本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80%、乡镇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村(居)计生管理员70%以上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加强检查评估。建立完善责任明确、行之有效的规划实施机制,发挥项目实施文本在规划实施中的作用,将规划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政策措施分解落实到项目实施文本中。建立规划的检查、监测和评估体系,对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

二OO六年十一月六日